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关于龙岗区总设计师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重点地区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水准,强化城市建设项目设计质量把控及规划管理衔接的指示精神,我区积极引入高水平高技术总设计师团队,深入实施“一芯两核多支点”发展战略,坚持高标准规划建设管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打造人民满意的高品质城区,加快建设创新龙岗、东部中心、产业高地、幸福家园。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制订质量,现将《龙岗区总设计师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各有关单位、个人可在6月15日至6月24日前通过以下渠道反馈意见建议: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zslgzdqys@lg.gov.cn,标题注明“龙岗区总设计师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电话:0755-89556030;信函请寄至: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8楼龙岗区重点区域署(邮政编码:518116)
***:1.龙岗区总设计师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
2021年6月15日
相关***:
***1:龙岗区总设计师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