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机构协助开展第二届龙岗工匠宣传推广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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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根据工作安排,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拟定于11-12月举办第二届“龙岗工匠”宣传推广系列活动。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购买服务,遴选项目承办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资金
项目预算资金为25万元,含微视频拍摄、宣传短片制作、颁奖典礼、宣传推广各环节中所产生的所有人工、物料、服务等相关费用。
二、项目内容
(一)微视频拍摄
策划及实地拍摄本届10名“龙岗工匠”微视频,每名“龙岗工匠”的微视频不少于70秒。
(二)宣传短片制作
制作本届“龙岗工匠”活动总宣视频,不少于300秒。
(三)颁奖典礼
策划颁奖方案;安排专业人员布置颁奖现场;安排1名专业主持人;制作电子邀请函及宣传海报;设计制作证书、奖杯;邀请相关嘉宾参加活动。
(四)宣传推广
1.通过新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现场直播;
2.通过新媒体对本届“龙岗工匠”进行宣传推广;
3.协助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编辑微信推广软文,对本次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广泛宣传;
4.借助纸媒做好有关现场及后期宣传。
三、承办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其出资人必须是中国国籍,同时具有相关资质。
(二)承办机构不得将此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通过举办有创意、有质量的宣传表彰系列活动,扩大我区“龙岗工匠”的品牌示范效应和社会影响力。
(四)按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要求的进度开展工作。
四、报名提供材料及要求
请有意承办本项目的机构将以下材料纸质件1式5份,以密封信件方式(密封处加盖公章)于2019年9月17日前报送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1室(只受理现场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1.方案及报价;
2.资质证明材料;
3.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
4.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材料;
5.宣传册;
6.诚信记录;
7.其它材料。
五、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朱树星:2821905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5个工作日。
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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