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没建厂反而挖起瓷泥一男子破坏耕地检察院督促起诉
承包了土地,却没有按之前所说建厂,反而挖起了瓷泥,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破坏。近日,斗门区检察院根据启动督促程序,督促、支持珠海市国土局斗门分局向法院起诉破坏耕地的张某庭。据了解,这是该院办理的首宗支持起诉案件。
据斗门检察院查实,2007年4月27日,斗门区斗门镇新乡村沥岐三队一块土地发包给张某庭、周某兴承包,用于建厂或种养。他们承包后既没有建厂,也没有种养,而是挖瓷泥。虽然国土部门于2008年5月16日对张某庭下达了 《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进行处罚,责令其恢复地貌。一年过去了,张某庭不仅没有恢复地貌,还在承包地继续组织人员和钩机挖瓷泥,现场拍摄的照片显示承包人张某庭并不是改造鱼塘,而是打着改造鱼塘的旗号挖瓷泥。造成了耕地严重破坏,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
斗门检察院民行科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向珠海市国土局斗门分局发出支持起诉的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作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起诉破坏耕地的张某庭,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目前,该案正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