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委政法委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南山区委政法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况、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八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南山政府在线(www.szns.gov.cn)网站。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山区委政法委联系(地址:南山区桃园路2号A1218室;联系电话:0755-26542788;邮编:518052)。
一、概述
2018年,区委政法委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南山区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党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本委信息公开指南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本委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法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创新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从而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情况
区委政法委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南山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本委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负责统筹协调编撰,经委领导审核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本委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和维护更新制度。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公开信息平台,保障了本委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通过实施奖惩制度,每月定期通报本委各科室上报政务信息的情况,并进行排名,每季度进行小结,查漏补缺,年终召开全委信息工作总结大会,对全年上报信息数量多、质量好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通过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激励各科室重视信息工作,不断提升和优化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三)积极拓宽党务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内刊、文件、报纸等传统形式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发挥“深圳市政法网”“南山政府在线”“智慧党建”等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智慧南山”“平安南山”“法治南山”和“两学一做”等中心工作,不断扩大党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深度,切实保障了群众对本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各科室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认真倾听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委政法委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务信息。
(一)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深圳市政法网平台向社会公开信息265条;通过南山区政府在线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5条。
(二)通过报刊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南方日报》《法制日报》《深圳特区报》《蛇口消息报》等媒体共刊登单位新闻信息50条。
(三)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本委全年各项工作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8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宗。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我委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共办理区级建议和提案6件,市级提案1件,其中主办区人大代表建议、提案6件,主办市人大代表建议、提案1件,并已按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本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等方面仍存在不足。2019年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为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应有的贡献。
南山区委政法委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