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建工程防汛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
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局2016年汛期气象灾害预测报告,今年我市入汛偏早,3月中旬以后即要做好入汛准备,汛期雨量偏多,龙舟水强而密集,汛期灾害性天气风险较2015年高。根据市区两级政府工作部署,以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于最好做好全市在建工程防汛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深建质安[2016]9号)和《南山区三防指挥部关于开展2016年汛前三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深南防指[2016]2号)的要求,为避免和减少降雨给建筑工地带来的危害,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保障广大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紧急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汛期的防汛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做好防汛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一是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将企业落实防汛工作、隐患排查、值班制度、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检查的重点;二是对发现的隐患必须责令限期整改,对安全隐患不落实整改的,该停工的要坚决停工;三是要关注有关预警信息,有序开展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四是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发生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应按规定及时处置、及时上报,不得虚报、迟报、瞒报和漏报。
二、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强化重点部位防范
针对强降雨天气对建筑施工项目造成的不利影响,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对于地处危险边坡、低洼地带的临时工棚,要做好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要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加大对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工程、围墙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测的频率,发现险情应及时处置。
(三)强化对深基坑、地下暗挖、人工挖孔桩等排水设施的检查,应及时排除积水,避免因长期浸泡而造成的危害。
(四)加强对大型建筑起重设备、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巡查,及时排查大型建筑起重设备的附墙装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清理积水、及时加固,加强防范。
(五)由于持续强降雨,土体含水量已经饱和,因此涉及到与土方有关的施工,必须进行评估、论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
(六)黄色、橙色暴雨期间基坑、人工挖孔桩等涉及到土方的施工应停止;红色暴雨期间,要全面停工。
三、切实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一)各单位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相应信息的记录和上报工作,及时上转下达,确保信息的畅通。
(二)各应急队伍要全面进入应急准备状态,接到应急抢险指令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进行抢险处置。
(三)对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应急物资的数量、种类满足要求,确保应急设备可靠运转。
特此通知。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3月23日
(联系人:魏维,联系电话:26667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