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优化流程开展廉租补贴日常申请受理工作
12月28日,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告,为更好地解决南山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规定,优化受理流程,开展南山区廉租保障市场房租金补贴(以下简称“廉租补贴”)日常申请受理工作。廉租补贴标准按800元/人·月(每户最高发放补贴不超过3人)的标准核发。
申请本次廉租补贴的家庭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南山区户籍;二是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享受廉租补贴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三是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按本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办法规定认定的低收入居民(包括低保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员)且已经取得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者《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等低收入证明文件。未经认定为本市低收入居民的共同申请人,不计入廉租补贴对象人口数。
申请采取网上填表申报模式,申请人需登录申请网站(深圳市住建局官网-政务服务-住房保障服务-其他-廉租保障)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按照通告要求提交纸质材料。每月工作日皆可提交申请材料,当月15日(含)前提交材料的,视为该月份申请人员,当月15日后提交材料的视为次月申请人员。经核查符合廉租补贴发放条件的申请人,该局将每月在官网进行一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后,由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与申请人签订《深圳市廉租保障市场房租金补贴协议》。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将按月核发廉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