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健康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2005年5月31日)
罗府办〔2005〕19号
《关于在全区开展健康教育的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在全区开展健康教育的工作方案
为加快创建全市健康教育示范区的步伐,进一步加强我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辖区居民的健康意识、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建设“健康罗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预防为主,以健康教育为先导”的工作方针,充分调动和发挥辖区各种力量,整合利用辖区资源,切实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建设良好的健康教育环境,采用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方式,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加快推进健康教育示范区和健康城区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的努力,在辖区建设一个健康教育基地(展览厅),建设十条健康教育长廊,组建一百间健康增值学堂,设置一千块健康教育宣传牌。
三、主要内容和任务分工
(一)建设一个健康教育基地(展览厅)
在罗湖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一个健康教育基地(展览厅),不定期举办健康知识展览,展示我区健康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展示健康教育知识,为市民提供一个了解健康教育工作,增进健康知识的场所。此项工作由区健康教育所负责,团区委协助。
(二)建设十条健康教育长廊
各街道办事处本辖区选择人流多、人员较为集中的位置,建设一条健康教育长廊,为市民提供知识面广、内容丰富的健康知识教育。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区健康教育所协助。
(三)组建一百间健康增值学堂
在辖区社区居委会组建一百间健康增值学堂,可采用与建设好的星光老人之家、社区文化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等社区活动场所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资源共享。健康增值学堂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医疗卫生咨询义诊、健康体检、健康知识宣传、健康教育资料的查阅和索取以及其他的健康教育活动。每个街道办事处确保9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建有健康增值学堂。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区民政局、文化局、卫生局、健康教育所协助。
(四)设置一千块健康教育宣传牌
在机关大楼(包括区政府各部门办公大楼)、区属医院、学校、商场、超市、酒楼、宾馆、公园、工厂、公共厕所等主要场所设置一千块健康教育宣传牌,重点安装在洗手间、走廊、过道、洗手盆等地方,在辖区营造浓厚的健康教育氛围,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健康教育环境,使健康教育融入到市民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去。此项工作由区健康教育所负责,区机关事务管理、卫生局、教育局、经贸局、城管办、罗湖工商分局、罗湖公安分局、罗湖交警大队等部门协助。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对增强市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提高市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具有重大的意义,也是我区建设健康城区和创建全市健康教育示范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配合。
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各自职责,互相支持和配合,加强协调和联络,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发动和组织社区居委会、学校、医院以及辖区商场、超市等单位和场所积极参与,分工协作,整体推进。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工作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在辖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氛围,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