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罗湖区建筑工务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除水务、公路以外在我区进行的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区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及其他政策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除城管、环保水务、区公办中小学校园修缮以外的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协调前期工作相关事宜。
4、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策划、项目建议书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规划设计及报建、概算申报等具体工作。
5、负责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阶段报审报批和业务、财务资料的交接。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区工务局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策划科、计划合同科、预算结算科、工程管理一科、工程管理二科、前期科。各科室均按正科级待遇。
单位行政编56人,在编48人;雇员编9人,在编3人;国库离退休人员8人,自筹离退休人员8人。实有公务用车2辆。
三、2015年执行情况
2015年我单位执行情况如下:
1、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班子查找问题4项,领导干部个人查找问题12个,均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多次获得区政府表扬。2015年2月4日,区政府就仙桐路及国威路延长段按期建成向我局发表扬书;2015年9月6日,区政府就我局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中的突出表现向我局发表扬书。
3、狠抓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没有发生廉政问题和安全事故。
4、工务局2015年负责建设的项目目前共有93个(未移交6项),总投资约43亿元,其中在建11项,前期41项,已完工41项。其中,列入区考核的项目有45项,完成年度责任目标投资3.553亿元,达到全年责任目标4.17亿元的117%。
5、机关规范化建设上了新台阶。完善了党支部、工会、团支部组织架构;清理历史遗留的部分不规范合同,强化工作程序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没有发现违规现象。
6、2015年区工务局承办市人大建议5件(主办3件,协办2件);区人大建议7件(主办3件,协办4件);区政协提案4件(主办1件,协办3件),全部按时间要求完成答复工作。
四、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本单位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一)创新工作目标。从2015年开始,用五年时间探索建立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政府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框架,通过项目建设擦亮罗湖窗口形象,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率先实现小康目标提供优质的基础设施条件。
(二)从严从实管理政府工程。
1、在制度建设层面,依法依规依程序完善操作体系。
2、在工作标准层面,从严从实从优提升项目品质。
3、在保障机制层面,守住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廉洁“五条底线”,透明阳光高效打造廉洁工程。
(三)全面对接区“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1、按照优化城区空间布局要求,推进五大产业片区、三大文化片区和两大休闲片区内的政府工程建设
2、按照理顺综合交通体系要求,做好笋岗—清水河片区、黄贝岭片区市政道路等在建和新建工程
3、按照推进绿色发展要求,探索把政府工程打造成绿色工程的方法,在设计、材料、建设方式上进行大胆创新,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作业
4、按照推进民生改善要求,加快区保障性住房、莲塘中医院、校安工程、边坡治理工程建设
5、按照建设全市一流法治城区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各项政府工程建设。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本单位总收入2045.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5.94万元;总支出2045.94万元。收支预算平衡。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6年,本单位预算支出2045.94万元,较上年增加253.34万元,增长14%;其中:人员支出1126.97万元;公用支出143.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90万元;项目支出720.19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共10.33万元,与2015年相同,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5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预算4.03万元,与2015年相同,预留用于可能发生的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0万元,其中:公务运行维护费6.30万元,与2015年相同。
四、2016年部门预算附表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pdf
2016年收入预算表.pdf
2016年支出预算表.pdf
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表.pdf
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表.pdf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