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证明事项管理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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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为推进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发展,罗湖区法制办公室2016年7月29日发布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深圳市罗湖区证明事项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期间至2016年8月5日。
期间,共收到意见2条,提出的意见包括:一、规范证明事项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证明办理时限;二、对于群众办事,政府尽量少要求提供证明。
上述2条意见均予以采纳,并吸收至《办(修订稿)》中,尽最大幅度压缩证明开具时限,同时对证明事项将开展清理,尽量减少政府要求老百姓提供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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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22:23: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