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委区政府推进社区自治营造和谐社区氛围
近年来,深圳市罗湖区委、区政府积极适应当前公民社会转型的内在要求和基层民主发展的新趋势,把社区自治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现罗湖区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来推进,在实践中取得了初步成效。
随着改革逐步深入和社会发展,进入社区的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老同志越来越多,外来流动人口持续涌入,城市管理矛盾日渐突出,同时群众的参政热情也越来越高。面对新的挑战,为了整合市场化过程中产生的新生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参与社区治理,同时推动政府一元化治理模式向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治理模式转变,2008年开始,罗湖区以党组织统筹引导,通过在一些基础较好的社区先行先试,最终于2010年初在全国首次提出了较为规范的“社区自治”概念,即:不需要通过行政手段和司法程序的强制干预,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通过民主协商合作处理社区公共事务,使社区进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过程。同时明确了社区自治的范围,包括社区公共秩序、民意表达、诉求反馈、邻里关系、矛盾调解及社区消防安全监督、治安维护等。提出了社区自治“两步走”发展战略,近期目标是用2-3年建立起政府与社区合作型的社区治理模式。
目前,罗湖区街道社区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引导、开展、推动社区自治,整体进展情况良好。
整合社区各类组织,成立社区自治协调委员会。根据初步统计,整合前罗湖区所属社区主要有五类组织:党组织,全区有社区党委、总支、支部350个;政府组织,政府工作站83个及各类驻区单位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115个及各类自治队伍,业主委员会265个;集体股份合作公司31家;还有各类社会性、非营利性社区中介组织、非正式注册的社区兴趣团体等。整合后,按照以社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为主体、社区工作站为支撑,同时吸收业主委员会等各类民间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原则,全区成立了83个社区自治协调委员会,实现了资源整合、力量综合、人心聚合。
抓好队伍建设,发掘培养一批社区自治带头人。社区自治需要有一批群众公认、口碑好、有影响的领头羊。根据近年所掌握的情况,他们重点在社区的退休党员干部和国企改制分流人员中,挑选了400余名群众拥护、热心公益、时间和精力充沛的同志,鼓励他们通过提名、换届、选举等合法程序进入自治会、居委会、业委会和其他社区队伍,逐步发展成为社区自治的骨干和带头人,在参与推动社区自治中发挥积极作用。
创新载体,搭建新时期党委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有效平台。一方面,他们建立了党员会客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2006年7月,全区建立社区党员会客厅16个,一批党员志愿者专门在会客厅轮流值班,受理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在此基础上,他们又先后推出了党员议事会、党代表工作室等新型载体,变“等群众上访”为“入户征求意见”。另一方面,他们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创办了罗湖社区家园网。畅达基层民意,反映合理诉求,理性建言献策,打造阳光政府。截至目前,网站点击量达1300万人次,论坛发帖6.2万多个主题。网民给政府各部门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2万条,回复率达95%,其中70%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持续加大投入,社区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多年来,罗湖区委区政府始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向民计民生、社区建设倾斜,让老百姓更多地享受改革开放的实惠。从2004年实施固本强基社区项目建设以来,罗湖区投入近4亿元加强社区办公、服务及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基本解决了老城区社区服务和活动场所狭小的历史遗留问题。为进一步美化环境,罗湖区从2005年开始实施了“穿衣戴帽”城市装修工程,已完成11条主干道近500栋建筑物的外立面改造。2010年,他们又制订了投资6.5亿元的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深度整治计划,直接受益人口超过94万。同时,他们坚持将社区文体建设与丰富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相结合,五年里新建社区图书室98个、文体广场124个、社区健康径242条,新建改造78个社区公园等,使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
强化社区服务,各类组织共治共享。社区自治协调委员会定期开会交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群团组织等各类组织的资源优势,共同维护社区公共秩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处理邻里关系、调解矛盾等,有效填补了政府管理的空白。同时,他们积极组织社工、义工及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活动,建立了多元化社区服务体系。如:“四点半学校”为双职工居民妥善照顾放学的孩子,“星光老人之家”成为社区老同志最爱去的地方,街道邻里节、“百家宴”成为拉近邻里关系的平台,“妇女维权工作站”成为化解家庭矛盾的一把钥匙等。这些特色化的服务满足了社区居民各个层面的生活需要,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设立“社区自治活动月”,强化舆论宣传。每年三月是罗湖区“社区自治活动月”,他们都会结合“社区邻里节”,组织开展百姓讲坛、法律咨询、社区义诊、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和服务,吸引社区自治队伍和群众参与,扩大社区自治的影响。同时,他们还通过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市民意识和社区自治理念,让社区自治深入人心。渐渐地,居民的意识也开始从“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这一助人自助的社区服务理念逐步成为每位社区居民的自觉行为。
罗湖区开展的社区自治,把党代表、党员推向一线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密切了党群关系。依托党员议事会、党员会客厅等平台,他们构筑起了区域化党建新格局,并在共治共享活动中培育发展了基层民主,找到了新时期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一条新路。同时,社区自治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框架。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社区居民纠纷上报政府部门的减少了60%,治安安全案件下降了50%。此外,深圳市作为移民城市,居民普遍缺少家园意识和自治理念。通过一年多的自治实践,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归宿感和主人翁意识,营造出了良好和谐的社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