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联回迁宿舍楼招租公告
南联回迁宿舍楼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NL12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简称:经管中心)对珠海市南联股份合作公司(简称:南联公司)的回迁宿舍楼使用权租赁进行公开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前来报名。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交易底价 (月租金和管理费) | 交易面积 | 租赁年限 | 交易保证金 | 资产地址 | 权证编号 |
12 | 南联回迁宿舍楼第二层至第六层物业 | 30元/平方米 | 约5300平方米 | 20年 | 200万元 | 湾仔南湾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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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适合于住宅用途。
三、竞租人准入条件
无
四、本次项目采用 现场竞价 方式竞价,按照《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竞得人。
五、竞租人登记
第一步:现场勘查及初审
1、现场勘查
南联公司 组织意向竞租人进行现场勘查,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 日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30 – 11:30 ,下午 2:30 - 5:00 (意向竞租人请提前联系公司,法定节假日不安排现场勘查)。
2、初审
意向竞租人请携带相关资料于 2016年 6 月 3 日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上午9:00 - 11:00,下午 2:30 – 5:00(不含法定节假日)到南联公司进行资格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第二步:缴纳交易保证金
初审通过的竞租人在 2016 年 6 月 15 日下午 5:00 前,按转账方式向 南联公司 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无效。
账户名称:珠海市南联股份合作公司
银行账号:2132***********001
开户银行:珠海市华润银行吉大支行
备注:交易保证金收据或银行进账单必须注明: NL12 (资产编号);交易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第三步:资格复核
1、复核
初审通过的竞租人应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上午8:30- 12:00 , 下午 2:30 - 5:30 携
带相关材料到经管中心进行竞价资格复核,经管中心在受理后 1 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回执单》。
2、竞租人资格复核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 需要材料 |
个人 | 1、竞租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交易保证金收据/银行进账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初审通知书(原件); 4、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6、境外个人提交资料,应由中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公证(认证);港澳台个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司法部授权的该地法律服务机构公证(认证)或台湾事务办认证。 |
单位 |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交易保证金收据/银行进账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初审通知书(原件); 6、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审核,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7、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境外组织提交资料,应由中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公证(认证);港澳台组织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司法部授权的该地法律服务机构公证(认证)或台湾事务办认证。境外组织提交的资料非中文书写的,均应附中文译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
六、公告日期
本招租公告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3 日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
七、竞价会事宜
1、时间: 2016 年 6 月 17 日上午 10:00
2、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珠海市香洲区新溪路26号)
联系电话:8600282 传真号码:8600381
敬请业主单位、监督人员、竞价人员提前三十分钟到场签到,多谢合作。
八、其它信息
1、竞得人在取得标的物使用权前,须缴清保证金。
2、南联公司在2017年7月交付标的物给竞得人,出租年限为20年,首年免租期为6个月(即免月租金和管理费),首年月租金和管理费为中标金额,每三年月租金和管理费递增5%。
3、标的物首层合计约100平方米的两个电梯口及消防紧急出入口免租给竞得人使用。
4、南联公司在收回负两层停车场(只限于宿舍楼垂直面负一和负二层停车场)的使用权后,可免租给竞得人使用,日后若有物业管理方需收取该负两层的相应管理费,则由竞得人支付。
5、南联公司在收回标的物首层使用权后,按照区级交易程序招租,竞得人在同等租赁条件下有优先竞得权。
6、标的物按照现状出租,若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为准。
7、标的物有报建手续,但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未经南联公司同意,不得私自对标的物进行加建。
8、办理相关证件。竞得人若要改变标的物现有使用功能,经南联公司同意后,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变更使用功能的相关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南联公司只协助提供现有资料,成功与否与南联公司无关。
9、竞租人竞得标的物后,所交纳交易保证金部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即三个月租金),剩余部分交易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10、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按时归还合同标的物。
11、经管中心为资产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交易。成交后标的物的移交手续,由业主方与竞得人方自行办理,经管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12、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南联公司应将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九、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珠海市南联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 黄 总
联系电话: 8821287 130****3288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
2016年 6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