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园居用爱心耐心化解心结调解纠纷
4月30日,香洲人民东路319号民强大厦发生一宗因房屋租赁经济合同引发的纠纷。接报后,街道司法所崔所长、北园社区居委会冯活雯书记、林发宏副书记、辖区民警段志勇等立即到达现场调处。房屋出租甲方是珠海民强福利企业有限公司,承租乙方是刘某,现场中承租人刘某非常激动,情绪极不稳定,以死要挟。居委会工作人员认识到:当务之急是先稳定承租人刘某的情绪,耐心说服,他们立即联系出租甲方珠海民强福利企业有限公司刘总经理约定下午3时在民强大厦协商。
据了解,珠海民强福利企业有限公司将房屋租给刘某后,刘某存在拖欠房租的行为,珠海民强福利企业有限公司多次致电刘某要求其过来交房租及管理费等,刘女士以***丢失正在办理报失补办为由,一直不肯前来交租,在3月22日以后一直失踪并一直拖欠了3月份、4月份房租,后又手机关机,找不到人。之后珠海民强福利企业有限公司把租赁房屋转租给刘武钢,将刘某原使用物品堆放到一间空房内,从而引起纠纷。
4月30日下午,在民强大厦5楼一会议室,北园社区居委会书记冯活雯召集辖区民警、派出所司法调解员等,与民强公司刘总经理,承租人刘某等进行3方协商,经过一个多小时协商不成功。之后经研究决定调解人员分成两组采取分开调解,第一组通过了解,刘某属单亲母亲,一个人养育小孩又无固定工作,我们将情况向刘总反映,希望他关心社会上的弱势人员。刘总在我们的引导下同意自己掏钱退回2400元租房押金。第二组对承租人刘某进行普法教育,以合同为证,由于她本人拖欠房租,甲方才转租他人,通过做耐心的说服工作,直到下午5时,事情得到了转机,承租人刘某的心结终于被打开,出租甲方珠海民强福利企业有限公司同意,退回2400元给承租人刘某,经济纠纷得到了解决。为了把事情做得更好,北园居委会继续协助刘某把自己的物品清理,直到把东西全部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