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9年5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深圳市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深圳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gov.cn)或罗湖政府在线(网址:www.szlh.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直属机构及联系方式等。
(二)政务信息
主要包括:本行政机关政务动态、社区动态、通知公告、视频新闻、图片新闻、媒体报道等。
(三)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本行政机关职能和业务相关的国家级法律、行政规章,省级法规、规章,区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计划及总结、专项规划、发展规划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等。
(六)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财政专项资金、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部门三公经费信息等。
(七)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预警公告、应急动态、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常识等。
(八)政府采购
主要包括:本机关采购公告、政府采购目录、结果公告、违法违规情况等。
(九)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公务员招考和人员招聘、任前公示、人事任免等。
(十)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政府每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十一)政府公报
主要包括:本机关每年各期人民政府公报。
(十二)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资金信息、审计信息、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招投标、审批改革、扶贫工作、民政信息等。
(十三)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信息公开规定与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政府机构、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年度重要工作等。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深圳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gov.cn)或罗湖区政府在线(网址:www.szlh.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szlh.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申请渠道
本行政机关开通当面、互联网、信函和传真等4种申请公开途径,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
(1)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深圳市罗湖区政务公开中心。
办公地址:罗湖管理中心大厦613室。
《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电子版,复制有效。
(2)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深圳市罗湖区政务公开中心。
地址:罗湖管理中心大厦613室。
联系电话:0755-25666699。
邮政编码:518003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通过互联网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站为“深圳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gov.cn)。
(4)通过传真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深圳市罗湖区政务公开中心。
传真号码:25666699。
通过传真方式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其他方式提出的申请。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深圳市罗湖区政务公开中心,地址:罗湖管理中心大厦613室,联系电话:0755-25666699,电子邮箱:lh_zwgk@szlh.gov.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深圳市罗湖区政务公开中心:25666699
办公地址:罗湖管理中心大厦613室
邮政编码:518003
办公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2185049。
接待投诉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