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跨境电商企业对跨电B2B出口业务政策宣讲反响热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8月27日下午,珠海市商务局联合拱北海关共同举办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政策专题宣讲会,企业反响热烈,珠海、中山共约200家企业,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参与宣讲会。宣讲会上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拱北海关、珠海市商务局、珠海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门一一进行了政策和系统操作答疑。
珠海市作为全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珠海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现已支持境电商直购业务(9610)、网购保税业务(1210)、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业务(9710)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9810)的开展,该平台具有与海关总署统一版系统相适应、数据共享度高、集约化程度高的特点,可提高口岸单位对跨境电商业务的监管水平,有效支撑中国(珠海)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进一步规范通关业务流程简化手续,方便消费者、电商、物流商、支付商和其他监管部门等多方信息接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宣讲会上,相关部门就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海关监管政策出台背景、便利措施、监管要求、注意事项等进行深入解读。拱北海关、珠海市商务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拱北分中心、珠海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分别就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相关扶持政策、系统对接、数据传输、系统操作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格力电器等企业表示,跨境电商B2B出口政策将有助于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特别是海外仓退货政策,解决企业后顾之忧,鼓励企业大胆“走出去”;珠海某国际物流企业表示,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对企业是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