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琴大桥维修美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公路局:
报来《关于申报横琴大桥维修美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珠路字〔2013〕96号)收悉。本工程的建设是消除大桥病害,确保桥梁行车安全的需要,根据2013年《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118号》精神,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项目建议书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 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工程不改变现有横琴大桥的技术标准,在现有桥梁的基础上进行维修美化。工程实施范围及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含清拆和铺装等),桥梁工程(含病害处理、清拆、铺装、维修安装、支护等),公路设施工程(含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道路监控系统及防雷设施等),桥梁照明美化工程(含整体粉刷、灯光照明、脚手支架等)。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估算38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7万元,预备费352万元,其他费用284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三、批复文件依据分别是:《关于审批横琴大桥维修美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办文编号PX20133382)批示件、《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3年第118号)、市公路局《关于申报横琴大桥维修美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珠路字〔2013〕96号)、《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横琴大桥维修美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珠交字〔2013〕461号)、《关于明确横琴大桥维修美化工程资金来源的复函》(珠财函〔2013〕751号)、《关于横琴大桥维修美化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珠环建〔2013〕14号)、《珠海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关于横琴大桥维修美化工程水土保持相关事宜的复函》(珠海农渔水函〔2013〕443号)、《关于审查横琴大桥维修美化工程方案设计的复函》(珠规建市函〔2013〕55号)、《关于横琴大桥维修美化工程方案设计审查的复函》(珠公交(函) 〔2013〕209号)。
四、其他事项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1月26日
(联系人:邱远生,联系电话:253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