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珠教基信〔2018〕21号
ZBGS-2018-10
珠教基信〔2018〕21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珠规建管〔2015〕11号)要求,解决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标准不明晰、程序不完善、移交不及时、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和使用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本市城乡规划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城中村改造及三旧改造项目配套幼儿园的移交验收和使用。
二、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验收和使用工作应由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区规划、国土、建设、教育等部门,以及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市不动产登记等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和职能分工做好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和使用工作。
三、土地挂牌出让时,国土及规划部门要在相关出让文件及规划设计条件时将珠海市幼儿园简装标准(***1)纳入。建设单位或开发商应按不低于《珠海市幼儿园简装标准》建设。
四、验收环节
(一)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移交验收合格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签署验收合格意见书。移交验收不合格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行验收。
(二)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和《珠海市幼儿园简装标准》(***1)等要求,通过查阅工程资料、现场检查验收和必要技术检验等方式,对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套设施和装修工程进行移交验收。
(三)幼儿园应与同一施工许可证中其他项目同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五、移交环节
(一)开发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书面通知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移交验收。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书面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组织移交验收,验收合格后即与开发建设单位办理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手续。
(二)开发建设单位将小区配套幼儿园无偿交付区教育行政部门。移交内容包括实物移交、档案材料移交和产权移交。
(三)区教育行政部门现场完成实物接收,签订实物移交清单。开发建设单位同时移交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相关的前期手续、相关图纸、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所有工程档案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档案材料移交清单(***2)上签署接收意见。开发建设单位在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初始登记的15个工作日内与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产权移交协议,并立即申请产权转移登记。
六、使用环节
(一)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移交验收和登记工作,开发建设单位有责任配合协作,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设、国土、规划及开发建设单位等部门做好相应协助工作。
(二)完成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移交后的12个月内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收费政策,按等级收费,严格收费行为。编制部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按程序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编制部门、财政部门要按规定予以人员编制和办园经费保障。
(三)在确保本区公办幼儿园比例稳定在30%以上后,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可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有一定办园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举办成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七、有关事项
(一)对于未按要求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或未按时达标移交使用的,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本通知自2018年4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4月21日。
***:1. 珠海市幼儿园简装标准
2. 档案材料移交清单
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3月14日
***1:
珠海市幼儿园简装标准
序号 | 工程项目 | 幼儿园简装 | |
交楼标准 | |||
一 | 室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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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外墙 | 外墙真石漆+涂料+外墙劈开砖(专业外墙胶勾缝处理) | |
2 | 围墙≥2200mm | 镂空栏杆,立杆间距小于110mm,防攀爬;高度≥2200mm;材质/工艺/色彩与建筑匹配 | |
3 | 入园大门 | 分大、小门;门侧旁设门卫房 | |
4 | 入教学楼大门 | 双开铝合金平开门,12厚钢化白玻,宽2400MM; | |
5 | 窗 | 铝合金窗,门窗全部采用钢化玻璃 | |
6 | 室外道路 | 1.主干道混凝土路面,面层花岗岩石材铺装 | |
7 | 室外绿化 | 1.树木,花卉靠围墙种植,户外需种植3-6棵大树 | |
8 | 室外活动场地 | 1.户外幼儿活动场地,铺彩色图案整体13厚环保型塑胶地面 | |
9 | 空调孔及空调主机位 | 每个房间预留空调孔洞D50、预设安装空调主机位 | |
10 | 楼顶天台 | (一)、女儿墙 | |
二 | 室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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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门 | 1.白色成品烤漆门(带观察窗) | |
2 | 地面 | 1.大厅、走道铺彩色胶地板或800*800防滑地砖 | |
3 | 厨房 | 1.地面防水处理,面铺300*300防滑地砖 | |
4 | 卫生间 | 1.地面防水处理,铺300*300防滑地砖 | |
5 | 内墙及顶棚 | 室内墙面水性腻子打底、满刷浅色环保内墙乳胶漆 ,顶棚及横梁部分刷白色环保内墙乳胶漆。 | |
6 | 公共部分天棚吊顶 |
| 1.大厅造型天花吊顶,带反光灯槽并安装筒灯。 |
7 | 走廊、活动室、多功能厅、楼梯间墙裙 | 墙裙H=1000MM | |
8 | 多功能厅体操镜、体操杆 |
| 1.造型实木收边+9厘板打底+银镜。 |
9 | 楼梯栏杆 |
| 铁艺栏杆,或6+6夹胶玻璃+实木扶手栏杆 |
10 | 楼梯台阶 |
| 彩色防滑地胶板,或整体PVC楼梯止滑板 |
11 | 不锈钢工程 |
| 1.一楼靠外墙窗户满装防盗网(304#管厚≥1.0) |
三 | 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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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给水 | 安装一个总水表,PPR给水管接至厨房、各卫生间,保持畅通 | |
2 | 排水 | UPVC管接至各排水点,雨水、空调水有组织排放 | |
3 | 排污 | UPVC管接至各排污点,有组织排放 | |
4 | 煤气 | 1.接入煤气公司供气系统,安装一个燃气总表(每小时进气量不低于设计规范指标值),引入厨房灶台位置,预留接口(乙方指定位置) 2.厨房内安装煤气报警系统 | |
5 | 强电 | 1.总电力容量≥设计规范指标值,每层设计一个强电配电箱。 | |
6 | 弱电 | 1.底楼设置一个总的闭路电视接口、电话、电脑分线盒 | |
7 | 开关插座(全部暗装) | 1.普通开关插座 | |
8 | 电风扇线路 | 活动室、寝室各预留4台壁扇线路(遥控开关) | |
9 | 消毒灯线路 | 活动室、寝室各预留6盏消毒灯线路(开关单控,室外安装) | |
10 | 灯具 | 36W双排日光灯,照度满足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 |
四 | 消防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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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 | 1.校园内安装独立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烟感、应急灯、疏散指示牌 等 | |
五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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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理 | 不得与原开发商物业绑定,水电独立缴费 |
***2:
档案材料移交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五份) | 备注 | |
1 |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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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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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文件及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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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等级证书、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房屋已经竣工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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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蚁预防过程竣工验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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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经备案的房屋测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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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立项批复、初设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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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地名使用证或门牌编号审批表、新旧门牌编号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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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房屋竣工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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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分层或分户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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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产权登记机构认为需要收取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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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竣工图(建筑、结构、水、电、景观绿化、总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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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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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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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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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用地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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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用地红线图、用地规划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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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产权登记机构认为需要收取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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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接收单位领导意见: | ||||
单位公章: 接收单位领导签字: | ||||
移交日期: 接受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