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珠香民函﹝2019﹞46号)(私营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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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1日发表
珠海市香洲区私营企业协会:
我局在2018年年度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逾期15年未进行换届”的问题,违反了《广东省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与治理规则》(粤民发〔2015〕70号)第四十三、六十六条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请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民政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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