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未来有我检证
元宵,是新一年工作启程的重要坐标,岁月向暖,春风化雨。2019年2月26日,未检科召开科室例会,科室例会的中心内容是根据市检院未检办转发的高检院第九检察厅、省检院未检办要求学习《张军检察长与第九检察厅主要负责同志的谈话要点》的通知,学习传达高检院张军检察长的***精神。
一、回顾难忘瞬间
自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设立全国第一个“少年刑事案件起诉组”以来,我国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殊检察工作机制,未检工作从无到有、逐步发展。经历了30余载坚持不懈的努力探索之后,全国未检专门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为推动未检独立业务体系的形成,未检工作的发展方向已经纵向“捕诉监防一体化”和横向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一条龙”逐步完善。
2018年末,在高检院党组尤其是张军检察长的高度重视下,在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未检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中央批准,高检院设立了第九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消息一出,引起一片强烈反响!这是检察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未成年人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未检工作的新起点!
二、领悟精神内涵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要一环,他将未成年人司法与成人司法区分开,体现了我国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怀和保护,更蕴涵着国家对民族振兴的深厚期盼。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只有重视家庭,重视未成年人的国家才能长远发展,才能繁荣富强。
张军检察长说:“未成年人的事情,一定要有人管,而且必须要管好,努力避免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走向监狱,我们检察机关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未检工作指导上,张军检察长发表过系列讲话。以下将归纳几点进行学习领悟:
一是要创造性地做好未检工作。
“未检是一片值得深耕的沃土,潜力很大,工作没有止境。”未检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实践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目前不少方面没有定型,探索空间比较大,专业化、社会化方面的很多制度体制都需要我们不断研究规范。以创新创造精神,把工作做细做好,这既是对孩子负责,也是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从犯罪预防角度举例来说,2018年10月11日下午,张军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举行的大型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节目《守护明天》第二季首映式上说道:“努力打造符合新时代需要的优质法治宣传教育产品,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强调检察机关要创新创造普法形式和产品,结合司法办案开展法治教育,潜移默化中培育孩子、老师、家长们的法治精神,推动社会淳厚法治风气的形成。
二是要总结摸索未检工作规律。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逐渐低龄化,常伴有暴力化趋势,一些极端、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从未成年被害人的角度来看,虐待、遗弃、性侵儿童的案件常见报端,严重侵害着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发展。我们在办案中要善于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律和趋向,挖掘未成年人涉案背后的根本原因以及存在的社会问题,细致把握每一个案件的具体细节,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等措施的作用,用心调试针对不同案件、不同人员实现最优处理的方案,并逐渐摸索出工作规律。一方面,未检工作不以实现惩罚为首要目的,而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再犯、帮教未成年人为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另一方面,未检工作不能忽视未成年人无辜落入罪恶陷阱而受到的严重创伤,而以保护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从而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影响为期盼、为动力、为追求。最终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双向保护、全面保护、综合保护。
三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从保护未成年人的高峰进行全方位瞻望,可以看到未成年人保护涉及方方面面,仅凭检察一家之力难于登天,必须群策群力、密切联系、齐头并进才能将这项工作做得更高效、全面。一方面,作为前接公安、后连法院的少年司法“发动机”,要加强与侦查、审判、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推动完善各项办案配套工作制度,不断统一办案标准;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综治、民政、教育、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社区、企业等方面的联系配合,促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工作体系建设,共同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救助和犯罪预防工作。联系本院实际,目前我们可以通过沟通、协调,与公安机关探索建立办理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案件等工作机制,共同促进办案专业化、规范化;与区司法局探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涉罪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未成年司法救助以及犯罪预防监控机制;与社工机构完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工作机制以及深入贯彻合适成年人到场工作制度、社会调查制度等,充分发挥社工机构的职能作用。
四是要高度重视未检业务建设。未检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即使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也涉及学校、家庭、社会等方面。未检工作内容很广,不只是一些组织协调工作,更重要的是业务建设,推动未检业务不断成熟。在案件办理上,必须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等少年司法理念;在固守办案主业的同时,未检不时会将目光落向妇女权益、儿童权益,婚姻家庭、校园安全建设等,为社会综合治理找出病原、建言献策;法治教育是未检检察官的神圣职能,从工作中收集、总结典型案例,通过分析、整理,形成一节节生动活泼的法治课、一本本图文并茂的法治书,为的是能让孩子、父母、教师都可以看,能看得懂,听得懂,让这项工作惠及每个家庭、每所校园。
五是要把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结合起来。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表示,“这些年来,未检工作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响亮的品牌。正是因为做出了成绩,中央有关部门才同意高检院增设第九厅,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各省级院都要专设未检机构,市、县级检察院原设有未检机构的,原则上都应保留。”未检工作必须要由专人负责,要培养一批有理想有抱负有事业心的未检干警,不仅高检院要这样,地方上也要这样。培养一批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人品好、不骄不躁,愿意终身从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人才,使他们成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家,这就是我们未检工作的品牌。
三、赋予深情寄望
在这辆飞速前行的时代列车上,未成年人走向成才的道路可能数不尽多少条,但在路途中,未成年人可能会踏上的犯罪道路却不止刑法三百五十条。******曾多次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党和政府要始终关心各族少年儿童,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目之所视,言之所及,心之所思,都凝聚了***心系未成年人的成长与未来的热切期望。未检工作作为检察机关一项独立的业务类型,其发展方向是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系统保护,最终形成健全的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
把握大势,当争朝夕。现在第九检察厅成立了,高检院帮我们把方向把牢了,基础打好了,今后我们应该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争取为未检事业实现更高成就、更新突破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