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深圳市坪山新区中心区飞西单元更新专项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2014年12月,《坪山新区中心区飞西单元更新专项规划》经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2月,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核发了《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批准
一、项目概况
坪山新区中心区飞西单元城市更新项目位于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北侧为规划龙坪路,南侧为深汕公路,西侧为规划昌盛路,东侧为规划和兴路。根据已批专项规划,更新单元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302662.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173758.8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1001020平方米。
二、规划草案修改内容
(一)分期修改
原一期不变。原二期拆分为三期实施建设,其中二期建设02-01、02-02地块,三期建设02-07地块,四期建设02-10地块。
(二)分期指标修改
在各地块建筑总量不做大的调整且不修改各地块主导用地性质及更新单元内分项建筑功能的前提下,修改地块内各建筑功能分项建筑面积。
(三)配套设施配建地块修改
1.保障性住房:原规划一期保障性住房由01-01地块调整至01-03地块,一期实施建设;原二期保障性住房由02-07地块调整至02-02地块,二期实施建设。
2.18班幼儿园5000平方米(占地6000平方米):在保证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不变的前提下,由02-07地块调整至02-02地块,二期实施建设。
3.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5000平方米):在保证用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由02-02地块调整至02-07地块,三期实施建设。
本次公示分为现场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现场展示地点为: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公路333号(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公路与昌盛路交汇处(项目现场)。网上展示地址为:http://ps.szpl.gov.cn/(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网站)。
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16年8月19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止。公示期间,如对该规划修改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联系并进行书面反馈。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本次公示的专项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加,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0755-28297945
传 真:0755-28297957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特此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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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飞西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飞西公示图1.jpg
1-2飞西单元更新专项分期实施规划图2-修改前、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