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园山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71007110713和0716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保障产业用地供应,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拟开展[园山大康地区]法定图则中07-10、07-11、07-13和07-16地块的规划调整。该规划调整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拟调整地块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简豪路以南,东临简一路,西临沙荷大道,总用地面积4.9公顷。
(二)法定图则情况
07-1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5777㎡,备注:现状;07-1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9104㎡,备注:现状;07-13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社区其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2495㎡,备注:规划;07-16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1608㎡,容积率为2.5,备注:规划。
(三)规划调整后情况
07-10、07-11、07-13地块和07-16地块之间新增规划支路,红线宽度为12米。07-10、07-11、07-13地块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4893㎡、17418㎡、1961㎡,其余指标不变;07-16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21548㎡,容积率为4.2,新增配套设施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500㎡),其余指标不变。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三)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公路园山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简一路和简豪路交口西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1年8月26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28923265,传真:(0755)2891821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园山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7-10、07-11、07-13和07-16地块规划调整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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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园山大康地区]法定图则07-10、07-11、07-13和07-16地块规划调整图.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