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通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登记互联网金融服务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珠登记字〔2019〕32号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登记“互联网+金融服务”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科室、分中心:
2018年,我中心已与我市九家银行金融机构签订《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并于2018年9月印发了《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4小时不打烊”全智能不动产登记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后续各项改革措施的运行情况,部分服务创新的内容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经2019年3月28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按揭类)全部纳入“24小时不打烊”全智能不动产登记业务范围。
二、“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线上业务系统不再强制要求对抵押人进行“人脸识别”,由银行根据工作实际自行选择。
三、我中心建设的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系统(简称“虚拟窗口”)应视为中心窗口的有效延伸,申请人利用“虚拟窗口”申请不动产登记,均视为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申请,不再采用抵押人委托银行代为申请登记的方式。
特此通知。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