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和谐劳动关系评比表彰先进企业有10大标准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和劳动关系和谐先进企业评选表彰活动”,拟评选出“深圳市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40家,“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300家,园区(社区)或企业申报时间截至11月15日。
据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有10个标准: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落实职工收入分配制度;全面执行劳动标准;全面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全面改善用工环境,切实履行雇主责任;全面执行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全面组建工会;全面建立企业内部协调机制。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的标准也大致相同。
目前,正接受各企业或园区(社区)自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园区(社区)可向所在区的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时间截至11月15日。经过调查、评审、核查、公示后,由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发放奖牌和荣誉证书。
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提醒,当出现非法使用童工、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引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其他严重造成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等情形时,经区劳协委提出,市劳协委认定,将取消其和谐劳动关系资格,收回奖牌和荣誉证书,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