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份关税保证保险单发出
深圳首份关税保证保险单,正式在深圳海关成功审核备案。7日,深圳海关、中银保险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首批3家企业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签订关税保证保险投保单并在海关备案,这标志着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在深圳关区落地。
所谓关税保证保险,是由保险公司为进出口企业向海关直接提供税款担保,海关凭保单为企业提供货物“先放后税”的通关便利。深圳海关关长陈小颖表示,关税保证保险既能有效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改善跨境贸易的营商环境,又能进一步压缩通关时效,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据悉,在这种新型担保模式下,企业为关税保证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海关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例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企业在保险期间内申报进口货物所涉及的海关税款,如未按海关规定的期限缴纳,海关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海关赔偿企业应缴的税款及其滞纳金。该模式下,由保险公司承担税收风险,企业购买关税保证保险,经海关确认后办理相关业务的担保放行,在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前提下,帮助企业降低担保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此次参加关税保证保险业务试点的保险公司有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表示,关税保证保险是借鉴国际经验研发的一款创新保险产品,是国内保险行业第一个以政府机关作为被保险人的保证保险产品,填补了信用险相关领域的空白,能有效分散税收风险、消化损失,扩大保障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