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茅洲河支流排洪渠综合整治工程(圳美排洪渠)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通告
光明新区建筑工务局来文申请办理“茅洲河支流排洪渠综合整治工程(圳美排洪渠)”规划报建手续。经核查,该项目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示意图见***)。现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予以公示:
茅洲河支流排洪渠综合整治工程(圳美排洪渠)属“市政公用设施”。《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属可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建设的项目。
本通告公示期30天(2017.11.4-2017.12.3)。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发布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展示:
1.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2.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3.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联系人:王魁
联系电话:23466931、29937902(传真)
联系地址:光明新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32)
***:项目位置图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7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