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增城荔枝栽培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和保护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增城荔枝栽培文化系统保护工作,根据《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8〕10号)等文件精神,拟购买第三方服务,实施增城荔枝栽培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一、项目名称:《增城荔枝栽培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三、项目预算:49.5万元;
四、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基本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8〕10号)文件精神,开展增城荔枝古树群、相关遗址遗迹的实地调研;搜集增城荔枝栽培文化系统有关文献、档案、图片等资料;编制《增城荔枝栽培文化系统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书》、《增城荔枝农业文化系统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2018-2028)》和《增城荔枝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办法》等文件;制作反映增城荔枝栽培文化系统历史和遗产价值的视频宣传片;制作其他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所需的资料。
五、参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报价人不存在《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四)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相关信息已失效,报价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参加遴选提交资料:
(一)第一部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类业绩合同证明;对任务需求的响应;增城荔枝栽培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实施方案、质量管理方案;团队人员组成(管理、技术人员力量);以及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第二部分:任务报价文件。
第一部分材料编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第二部分报价文件一份加盖公章后用信函密封。
七、遴选材料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8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八、遴选材料递交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10号增城区农业局种植业科
九、评审日期:2018年10月19日—25日
十、评审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
十一、联系人:杨***,联系电话:020-82621031
十二、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c.gov.cn)区农业局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的通知(农办加〔2018〕10号)
2.增城荔枝栽培文化系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