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规局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大桥(大道)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从府〔2016〕13号
为建设从化大桥(大道)缓解城区交通堵塞,完善城市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6号令)、《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施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2号)等规定,现拟征收从化区江埔街、城郊街地段的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建设从化大桥(大道)项目,具体如下:
一、征收范围:从化大桥(大道)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附属设施等,其中,江埔街河东段范围:东至联星社区西向社,南至河东北路,西至联星社区村道,北至流溪河堤;城郊街河西段范围:东至宏诚海岸,南至流溪河堤,西至岭南首府,北至地铁十四号线街口站(***1)。上述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被依法征收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征收补偿工作由从化区人民政府负责,并由从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城郊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
三、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详见***2。
四、自《从化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从府〔2015〕21号、从府〔2015〕22号、从府〔2015〕23号、从府〔2015〕24号)发布之日起(2015年7月15日),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不予补偿。
五、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持被征收房屋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江埔街道办事处、城郊街道办事处办理征收补偿登记。
六、房屋征收相关资料可向从化区“三纵三横”重要市政设施工程建设指挥部、江埔街道办事处、城郊街道办事处索取。(地址:从化区“三纵三横”重要市政设施工程建设指挥部: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68号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江埔街道办事处:从化河东七星路16号;城郊街道办事处:从化新村北路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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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地范围附图
2、从化大桥(大道)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