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番禺区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报节选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广州市番禺区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规定,2014年3月至2015年1月期间,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取11个执法单位进行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日常执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检查执法案卷、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材料及进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2015年1月16日,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务办等部门,并邀请区政协社会与法制委组成区依法行政考核组,分别对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沙湾镇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4个执法单位进行依法行政抽评考核。本次抽评考核主要采取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检查有关文件资料及执法案卷、审阅被考核对象的自查报告等方式进行。对其余未被抽评的单位,采取日常检查、审阅自评报告、检查依法行政的相关资料及执法案卷等方法进行评议。同时,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除邀请社会监督员外还特别通过区人大办、区政协办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被考核对象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外部评议。
二、依法行政考核的结果
本次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定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75分以上不满90分,含75分)、合格(60分以上不满75分,含60分)、不合格(不满60分)四个等次。区依法行政考核组在对被考核的41个单位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经过集中评议等程序,依据《广州市番禺区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标准,评定区经贸促进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沙湾镇政府、东环街道办事处、桥南街道办事处、大石街道办事处、洛浦街道办事处、钟村街道办事处为优秀;评定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管局、区安全监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区畜牧兽医局、石碁镇政府、新造镇政府、南村镇政府、化龙镇政府、石楼镇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沙头街道办事处、小谷围街道办事处、石壁街道办事处、大龙街道办事处为良好。
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