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基本完成对涉及机构改革证明事项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
日前,番禺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司法局提交的《关于审定涉及机构改革、证明事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请示》,标志着番禺区涉及机构改革、证明事项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区委关于机构改革、证明事项清理等的决策部署,平稳有序调整番禺区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19年3月、7月,区集中开展涉及机构改革、证明事项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由区司法局牵头,开展对2019年现行有效的79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形成了初步意见后,分别于2019年4月、6月、9月在区政府门户网上向公众征求了三次意见,在此期间没有收到回复意见,对其中的3份予以废止,15份予以集中修改,其余6份到期失效,55份保留。
通过开展涉及机构改革、证明事项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对因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名称变化、职责调整或文件依据发生改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有效解决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机构改革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确保番禺区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维护政府法制统一。
(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