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制度研究会研讨健全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建设
9月15日,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于花都区召开“健全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专题座谈会。全市各区人大常委会参加会议,分别汇报了本地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情况,并围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这一主题广泛交流经验。
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会长杨武、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胡爱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斐,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谢珍等来自广州市各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了座谈。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 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谢珍在发言中指出,花都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在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方面做了积极探索。近三年,共依法审议了花都区“十二五”规划纲要、《花都区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等19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9项。
随后,各区人大常委会亦相继汇报了各自的工作情况,并就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提出了把决定权与监督权结合起来,注重事后监督,建立督办制度和满意测评机制;设置“一府两院”联席会议,将党委决策、人大决定、“一府两院”执行这种理论上和法律上的权力运作机制落到实处等建议。
市人大制度研究会会长杨武强调,各地区人大常委会应增强对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的主动性,不断增强审议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保证重大事项决定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