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三违整治
推行一案双查,严肃查办典型案件。严格追究三违违纪责任。对三违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查违法责任,又查违纪责任。对乡镇(街道)、村(居)产生新生违法建设及限期未拆除的,追查辖区主体责任;对执法及主管部门执法不严、敷衍塞责、以罚款代执法以及相关单位配合不到位的,追查执法及主管责任;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三违、充当保护伞、以权谋私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追究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重点查处违法占地、以租代征、无证建设、超规划建设等10类典型案件,力争全年办结典型案件60件以上。
细化新生违建整治责任,存量违法建设消除再提速。围绕全年消化存量违法建设50%以上、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目标,细化乡镇、街道、村(居)辖区主体责任,将三违整治工作层层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初巡、初报、初查职责,确保三违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2013年9月以来新产生的违法建设由辖区负责拆除,相关执法及责任部门配合。2013年9月以前锁定的存量违法建设由县(区)国土、规划、住建、执法、交通、水务等职权职责部门主查主办,农业、林业、安监、消防、供电、供水等部门等联动配合,辖区做好调查及维稳工作。
开展违法销售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在市、县(区)两级同步开展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和违法用地专项整治,严查开发企业非法预售、无证预售、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行为,整治、查处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