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渠县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实施方案
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令第382号),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以及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川文办发〔2011〕139号)、《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9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渠县实际,特制定《渠县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县十三届五次党代会精神,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着眼于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基本职能作用,坚持设施完善和运行管理并重,规范我县公共文化机构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深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免费开放。
二、目标任务
渠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馆,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实现规章制度健全,服务内容明确,保障机制完善,设施利用率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三、实施内容
(一)图书馆
免费开放内容
图书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资源和设备开展数字文化服务;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二)县文化馆
免费开放内容
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三)博物馆
免费开放内容
县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部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物知识、法规宣传、辅导培训、文物鉴赏、文物图片展览展示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存包、饮用水等全部免费。
(四)乡镇综合文化站
免费开放内容
文化站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各乡镇文化站指导辖区内各村(社区)文化室日常工作的开展;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饮用水等全部免费。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体旅局会同财政部门、公益性文化单位,建立免费开放工作机制。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免费开放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管理创新。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围绕基本文化服务功能,精心设置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县级公共文化场馆要充分发挥带头引导作用。
3.加强经费保障。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类核定标准给予补助。免费开放资金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文体旅游局统筹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审核下达,各乡镇、单位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绩效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挪作他用。对违规单位将予以严肃追究责任,并扣减下一年度免费开放资金。
4.强化安全责任。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文化场馆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按要求配置安全应急设施设备,加强安全巡查和隐患整改,完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免费开放场所的公共安全。
5.加强督查考核。县文体旅游局、县财政局要加强指导、督促,对照免费开放基本内容、年度目标任务、经费开支和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服务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单位,要认真对照服务标准,针对本地本单位实际,找缺补差,提能提效,全面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工作。
审核:涂云霞 供稿:局文化艺术股 上传: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