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公告
根据《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的通 知》(达市农函〔2020〕134 号)和《渠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 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招募人数: 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 13 名,男女不限,男性年龄在 50 周 岁以下(1970 年 9 月 22 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 45 周岁以 下(1975 年 9 月 22 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募条件: 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中专畜 牧兽医相关专业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以下三类人员在技能考核 相同情况下优先予以聘用: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 服务人员;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 3 年以上的养殖、屠宰、 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 从事动物防疫工作 3 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国家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岗位职责: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主要包括:一是为区域内动物防 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 防疫技术帮扶,三是与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 增强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四是完成 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统筹安排的其它动物防疫工作。
四、招募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县畜牧产业发 展中心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 可参加技能考核。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 年 10 月 16 日-17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兽医兽药屠宰股办公室。 2、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 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应聘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 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 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2 份),近期二寸免冠彩 色照片 3 张,并现场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对本人所填写的信息 - 2 -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不完整, 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资格,应聘者不得主张任何权益,由此造成的 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负责。 (二)技能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安排参加技 能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理论考试及实际 操作,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各占 100 分,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动物 疾病诊治、防疫、动物疫病抽样检测和畜牧业等方面基础知识。 首先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前 30 名再进入实际操作环节(不足 30 名按实有人数确定),考核 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理论考试和实际操 作得分必须分别达到 60 分以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总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实验操作分高者。本次技能考核不指定 考试书目,应考人员可参考考核内容自主选择相关复习资料。 (三)体检 技能考核总成绩前 13 名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 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如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 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 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 3 -(四)审定公示 根据技能考核、体检情况确定初步人选后,县畜牧产业发展 中心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 5 天。 (五)确定人选 公示期满后,根据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并开展对拟聘人 员的考察。 (六)签订协议 考察合格并与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签订服务协议后,即为我 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协议期一年,并颁发特聘证书。
五、服务管理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县畜牧产业发展中 心制定《渠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规范服务 管理,服务期间,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 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 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 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 聘。六、工资待遇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每人每年 3 万元标准进行补助,采取基 本补助加绩效的办法发放,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特聘计划实施中的 人员工资(保险、福利等)。 - 4 -七、工作地点 本次计划招募的 13 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照现有乡镇行 政区域划分责任区,原则上全部安排在基层工作。 八、其他 1、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得兼职其他工作。 2、本公告由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7204777
渠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2020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