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劳监高效调处一起因沟通不善引起的离职纠纷
4月11日,新塘街劳监中队接到由区转办的“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案件:广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离职员工胡某投诉公司未为其开具离职证明。劳监中队接案后迅速介入调处,分别联系投诉者胡某及广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翟某对案件展开调查。
新塘街劳监中队分别对胡某及翟某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并详细查看了双方就此事件所提交的证据材料,在对事件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后,中队麦队长组织队员对此案件展开研究讨论。经劳监中队调查研究发现,引发此案件的主因是由于双方彼此不信任,沟通不善。对此,工作人员与胡某及翟某进行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教育,明确告知翟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公司应为胡某开具离职证明,并责令胡某返回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后签收离职证明。
在新塘街劳监中队的努力下,胡某最终返回广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成功领取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至此,劳监中队高效地完成了该起“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案件的调处工作,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