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办公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办公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2〕2号
区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办公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恒安大厦中央空调噪声扰民问题,整改不符合要求办公业务用房,满足区民政局办公需求,原则同意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办公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改造范围包括恒安大厦二、三层民政局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总面积3408.75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配电设施及电路改造、中央空调更换、防水漏水管网更换改造、室内墙面、天花翻新及功能性改造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40.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8.4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1.40万元,基本预备费20.9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出资。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民政局负责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