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员额制让法官专注审与判使法院回归办案本位(图)
入额法官进行宣誓
法官员额制是一项什么样的制度呢?实行法官员额制,对解决法院“案多人少”有没有帮助呢?法官员额制实行以后,法院的管理方式会有怎么样的改变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区法院院长。
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
2014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提出建立法官员额制,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案件数量等确定法官员额数量,对法官在编制范围内进行员额管理。为此,区法院不断深化司法改革,落实法官员额制,并确定了42名法官入额。
据区法院院长介绍,法官员额制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础,是实行司法责任制的前提,是对整个过去审判运行机制、审判过程中责任相对不太清晰问题的最后解决。“未实行法官员额制之前,法官在审理完案件之后,可能基于程序、责任分担或其他原因,会将案件交由庭长、院长进行审核确认后,才进行判决。而没有参与案件审理的庭长、院长却作出判决,这是不科学的。实行法官员额制,就是要明确案件主审责任,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也就是说,今后入额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有更大的自主权,也要为自己审理的案件终身负责。这就要求入额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只能以事实为依归,以法律为准绳。”区法院院长表示,法官员额制实现了法官归位,让法官专注于审与判。
那么,院长是否管不了法官呢?当然不是!区法院院长表示,有权就有责,用权就要受监督。“当法官出现办案效率低、被当事人投诉或是案件出现重大疑难状况、影响较大等情况时,院长应按照有关程序介入,从而保证司法责任制的落实。院长要保证法院审判工作正常运行,防止权力失控。”
回归办案本位 法官好中选好
区法院院长认为,实行法官员额制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法官员额制使法院回归办案本位,让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责任心明显提高,司法队伍活力不断迸发,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区法院法官共有65名,而此次入额的是42名,这就是法官好中选好的体现。”区法院院长说。据了解,本次入额选拔历时近半年。为了做好选拔工作,区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入额法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在今年5月12日召开法官入额遴选动员大会。5月28日,区法院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员参加由广东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的全省第二批试点法院入额考试。6月5日,该院组织参选人员进行面试。6月6日,该院组织参选人员分阶段进行业务考核。6月7日,该院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与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对象入额后能否胜任办案任务、有无明显缺点或不足提出初步意见,并全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察对象的廉政意见。6月8日,根据组织考察的情况,提出42名拟推荐入额人选报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报送给广东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广东省法官遴选委员会专业评审等严格程序后,该院确定了首批共42名法官入额。9月28日,该院举行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
“在入额选拔时,我院严格执行中央确定的法官员额比例,严格法官入额标准,综合考虑法官的政治素养、廉洁自律、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办案能力、从业经历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切实按照好干部的标准和‘五个过硬’要求,真正把最优秀的审判专业人员充实到一线直接办案,防止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避免了‘能办案的选不上、选上的不办案或办不了案’现象。”区法院院长说。
据介绍,区法院首批42名入额法官均有较好的法律素养,较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较强的履职能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占比近40%,10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占比达83.3%,法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知名院校。首批42名入额法官中,有审判委员会委员10人,三级以上法官32人,其中三级高级法官1人,四级高级法官3人。13人在2008年以来曾荣立全省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或广州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撰写的近百篇论文获国家、省、市级奖项或被国家、省、市级刊物采用。
构建新型审判团队 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也许有人会担心,目前案件逐年增加,而实行法官员额制后,法官人数比以前更少了,可能会加剧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对此,区法院已经有了应对之策。“‘入额’工作完成以后,我们开始以入额法官为核心,构建新型审判团队,力求提高办案水平和效率。新型审判团队突出法官的核心地位,通过合理配备司法辅助人员,让法官从大量的审判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专注于审与判,司法辅助人员也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目前,新型审判团队已经构建起来了,正处于磨合阶段,只要充分发挥团队作战的优势,相信以后办案水平和效率会有提高。”区法院院长说。
截至10月底,区法院的周法官已经审理完结200多件案件,对于构建新型审判团队,她十分赞同。她告诉记者:“以前,我们是由几个法官与一个书记员组成一个团队,很多时候,我们法官需要做大量诸如送达法律文书、归档等琐碎的事情,较少时间去专注案情的分析研判。现在,法院为每个法官配了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3人团队。证据交换、协助法官调查取证、保全执行、主持调解、草拟法律文书,以及与审判相关的调研、督查等工作都交给法官助理负责,书记员也能协助完成其他琐碎事务,这样,我就更能集中精神在审与判上了。”
员额不是“铁饭碗” 法官助理有机会入额
法官是法院的核心,实行员额制之后,对法官的管理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对法官,是按照其工作特点和履行职责的要求,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对司法辅助人员,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司法行政人员,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管理。司法辅助人员是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工作人员,包括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技术人员和执行员等。司法行政人员是指除法官、司法辅助人员之外的法院行政管理人员。
“尽管对入额法官的管理比较特别,但是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员额不是‘铁饭碗’。”区法院院长介绍道,入额法官有一个系统、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因此,入额法官应该是流动的,不是一成不变的。“进入员额之后,法官完成不了办案任务,或者办案质效低,就会面临淘汰。或者,有的法官因为身体原因、回避原因,不适合再继续担任法官的,可以退出。与员额制配套的,一共有9个改革文件,如考评机制、责任制细化等等。因此,员额不是‘铁饭碗’,虽然不能随便罢免,但也不是一劳永逸。”
入额法官有进有出,这就是优秀法官助理晋升为入额法官的一个途径。区法院院长表示,如果入额法官在工作中不够努力,被淘汰了,那么法官队伍肯定是需要补充的,而人选就是优秀法官助理。
打造专家型法官队伍 推行专业化审判
实行法官员额制,只是区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的其中一步。区法院院长表示,今后,区法院将着力通过一系列“常态化”机制力促“专家型”法官的成长,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以专业化审判团队全面带动审判专业化和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进程。在传统审判庭内部基于案由再次进行专业化分工,将各审判庭负责的案件类型更细化、更明确,有助于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获得审判经验的积累以及审判技巧的提升,成为这个领域案件审理的行家里手。通过这种审判组织的专门化,不但可以提升法官队伍的知识化水平,而且极大地推动法官职业思维的同质化,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从而进一步优化司法机关内部职权配置,为化解专业化纠纷提供坚实的组织和机制保障。
除了推进专业化审判,区法院还有一系列助推法官成长的举措。包括组织法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专项技能培训,并与浙江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培训。该院还利用“学习园地”“从法学坛”等学习平台,全方位提升入额法官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一批有理论、重实干、经验足的“专家型法官”。 (文/图 记者罗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