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乡村振兴局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通川区2021年第
有关乡镇街委、区级部门:
现将通川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原则
(一)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管好用好资金。
(二)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安排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占比。
(三)坚持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优先安排符合使用方向、实施条件成熟的项目资金,确保资金用途准确和及时发挥效益。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一)上级下达文件中明确安排的项目资金(共计902万元)
1.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75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由区投资公司据实贴息。
2.以工代赈支出方向项目资金:149万元。主要用于使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由区发改局负责管理使用。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共计632万元)
1.开发低收入群众临时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243万元。主要用于开发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临时公益性岗位,增加家庭经济收入,由区人社局负责实施。
2.2021年度“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在读脱贫中高职学生,由区乡村振兴局据实补助。
3.2021年度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由区乡村振兴局据实贴息。
4、巩固提升安全饮水项目补助资金:39万元。主要用于部分村、社区巩固提升安全饮水保障,由项目所在乡镇街委(村、社区)为项目主体,按程序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共计1467.6万元)
1.生产生活直连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27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补足生产生活道路通行短板,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由项目所在乡镇街委(村、社区)为项目主体,按程序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2.生产生活联网路建设等项目补助资金:***8.5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加强村组生产生活道路联网建设,推进硬化道路向村组户延升,由项目所在乡镇街委(村、社区)为项目主体,按程序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3.农业生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92.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特色产业发展所需的道路、山坪塘整治维修,由项目所在乡镇街委(村、社区)为项目主体,按程序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四)其他资金安排(共计29.4万元)
项目管理费:29.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支出,由区乡村振兴局据实列支。
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一)加快项目启动实施。工程建设类项目主体要提前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在项目资金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实施方式、实施队伍并开工建设,3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的,收回下达的项目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建设、完成建设任务的,原则上不再向项目所在乡镇街委(村、社区)安排同类项目资金或减少项目资金投入。到户到人补贴补助类项目由管理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二)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实施乡镇街委(村、社区)在正式项目资金文件下达10内进行建设前公示,在项目竣工后10内进行建设后公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30天。
(三)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工程建设类项目由区乡村振兴局统一设计图纸。道路建设类项目按照设计标准,参照行业技术要求施工;饮水项目、山坪塘整治项目按照设计标准,参照行业技术要求施工。
(四)积极增加群众收入。在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优先吸纳当地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户和受疫情灾情影响的特殊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原则上用于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不低于补助资金的15%,其中支付给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劳务报酬不低于劳务报酬总额的30%。
(五)及时验收拨付资金。工程建设类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开展自验,自验合格后报乡镇街委组织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进行初验,初验合格由乡镇街委报区乡村振兴局组织区级验收。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开工建设后,可预拨30%启动资金并可按建设进度拨付形象进度资金。项目建设竣工经区级验收合格,需做工程结算评审或审计,并缴纳质保金后方可拨付剩余资金。
(六)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项目资金档案管理有关要求,收集项目实施全过程档案资料,归档成册、妥善保管并报区乡村振兴局存档备查
达州市通川区乡村振兴局 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
2021年7月26日
通川区2021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安排表 | |||||||||
资金投向类型 | 项目类别 | 乡镇 | 村 | 建设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补助资金 (万元) | 备注 | |
上级下达文件明确安排的项目资金 | 易地扶贫搬迁贴息 | 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 753 | 据实贴息 | |||||
以工代赈支出 | 以工代赈 | 149 |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 | 公益岗位 | 开发低收入群众临时公益岗位 | 533 | 个 | 243 | 据实补助 | |||
雨露计划 | 2021年度“雨露计划” | 200 | 据实补助 | ||||||
小额信贷贴息 | 2021年度小额信贷贴息 | 150 | 据实贴息 | ||||||
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 双龙镇 | 石峡湖村 | 7组新建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 1 | 处 | 1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罗江镇 | 北斗村 | 1组新建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 | 1 | 处 | 20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碑庙镇 | 锣鼓村 | 1组安全饮水巩固(水源)提升工程 | 1 | 处 | 4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 生产生活直连路建设项目 | 梓桐镇 | 两河村 | 两河村杜通湾至邓家营至原高楼村小学新建直连道路(新建毛坯标准:长1.2公里,宽5.5米,基础弱处片石夯实,土边沟;硬化标准:宽4.5米,厚0.2米,C25) | 1.2 | 公里 | 72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罗江镇 | 金凤村 | 原红营村1组大石盘至金龙寺新建直连道路(新建毛坯标准:长1.1公里,宽5.5米,基础弱处片石夯实,土边沟;硬化标准:宽4.5米,厚0.2米,C25) | 1.1 | 公里 | 66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江陵镇 | 大寨梁村 | 1组(原磴子村2组)杜家院子至堡子镇山坪村2组新建直连道路(新建毛坯标准:长1公里,宽5.5米,基础弱处片石夯实,土边沟;硬化标准:长1.5公里,宽4.5米,厚0.2米,C25) | 1.5 | 公里 | 82.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安云乡 | 佛岩村 | 7组梯子岩至1组谭家坝新建直连道路(新建毛坯标准:长1.3公里,宽5.5米,基础弱处片石夯实,土边沟;硬化标准:宽4.5米,厚0.2米,C25) | 1.3 | 公里 | 78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安云乡 | 水洞村 | (原落花村)7组聚居点新建直连道路(新建毛坯标准:长0.3公里,宽5.5米,基础弱处片石夯实,土边沟;硬化标准:长0.4公里,宽3.5米,厚0.2米,C25) | 0.4 | 公里 | 18.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双龙镇 | 石庙子村 | 郝家至金石镇高兴村严家坪新建直连道路(新建毛坯标准:长1.5公里,宽5.5米,基础弱处片石夯实,土边沟;硬化标准:宽4.5米,厚0.2米,C25) | 1.5 | 公里 | 90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青宁镇 | 天断村 | 4组横挡石至12组黑松林硬化直连路(硬化标准:宽4.5米,厚0.2米,C25) | 2 | 公里 | 90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青宁镇 | 天断村 | 4组横挡石至12组黑松林新建联网毛坯路(新建毛坯路标准:宽5.5米,基础弱处片石夯实,土边沟) | 2 | 公里 | 30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生产生活联网路建设等项目 | 碑庙镇 | 大营村 | 马上岭至杨家河直连道路硬化(硬化标准:宽4.5米,厚0.2米,C25) | 1.8 | 公里 | 81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安云乡 | 水洞村 | 6组段家梁至刘家联网路硬化(硬化标准:宽3.5米,厚0.2米,C25) | 0.9 | 公里 | 31.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磐石镇 | 渡口村 | 原山青村4组至原渡口村5组、原山青村2组至原渡口村4组新建联网毛坯路(宽5.5米,基础弱处片石夯实,土边沟) | 1.63 | 公里 | 24.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磐石镇 | 渡口村 | 渡口村至山青村联网道路硬化(硬化标准:宽3.5米,厚0.2米,C25) | 0.75 | 公里 | 26.3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磐石镇 | 余家寺 | 青龙包至宣汉九几平梁上(硬化标准:宽3.5米,厚0.2米,强度C25) | 1.2 | 公里 | 42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磐石镇 | 盐井坝 | 1组碾盘湾至原2组大耕凼直连道路硬化(硬化标准:宽4.5米,厚0.2米,C25) | 0.8 | 公里 | 36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金石镇 | 巨家村 | 三溪河至三合面新建联网道路(硬化标准:宽3.5米,厚0.2米,C25) | 1.3 | 公里 | 45.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北山镇 | 铁佛村 | 原双鱼村办公室至铁佛村秦家坝联网道路硬化(硬化标准:宽3.5米,厚0.2米,C25) | 1.8 | 公里 | 63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江陵镇 | 黄澄村 | 黄澄村与石楼村交界气站处到6组谭家院子道路硬化(硬化标准:宽3.5米,厚0.2米,强度C25) | 1.5 | 公里 | 52.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江陵镇 | 青竹山村 | 4、5、6、7组联网道路硬化(硬化标准:宽3米,厚0.2米,强度C25) | 1.5 | 公里 | 4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双龙镇 | 龙滩社区 | 9、11组(原高庙子村)道路硬化(新建毛坯标准:长1.5公里,宽5.5米,基础弱处片石夯实,土边沟;硬化标准:宽3.5米,厚0.2米,C25) | 1.5 | 公里 | 7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蒲家镇 | 宝石村 | 1组里长旁至姚湾联网道路硬化(硬化标准:宽3.5米,厚0.2米,强度C25) | 1.3 | 公里 | 45.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罗江镇 | 金凤村 | 金凤村道路加宽(含破损修复等)补助资金 | 2.36 | 公里 | 37.7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已实施) | |||
青宁镇 | 化马村 | 10组水毁道路修建堡坎 | 1 | 处 | 38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已实施) | |||
青宁镇 | 化马村 | 9组水毁道路修建堡坎 | 1 | 处 | 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已实施) | |||
支持农业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 | 碑庙镇 | 陡坑村 | 1组盛康养殖旁道路加宽(加宽1米,厚0.2米,强度C25) | 0.65 | 公里 | 9.8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已实施) | ||
碑庙镇 | 千口村 | 千口一品茶场边道路硬化(宽3.5米,厚0.2米,强度C25) | 0.3 | 公里 | 10.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梓桐镇 | 吕城村 | 库罗湾堰塘至四岩老公路硬化(宽3.5米,厚0.2米,强度C25) | 1.2 | 公里 | 42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梓桐镇 | 英龙村 | 1组—8组(经过1、2、4、11组)提滩河边新建产业毛坯路(宽5.5米,基础弱处片石夯实,土边沟) | 2.5 | 公里 | 37.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安云乡 | 水洞村 | 11组古坟坝—庞家湾流水养鱼基地硬化(宽3.5米,厚0.2米,强度C25) | 1.1 | 公里 | 38.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金石镇 | 燎原村 | 花椒基地-月岩村寨子坪硬化补助(宽3.5米、厚0.2米、强度C25) | 1.8 | 公里 | 9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金石镇 | 巨家村 | 1组—5组魏三晋养殖场道路硬化补助(宽3.5米,厚0.2米,强度C25) | 0.6 | 公里 | 17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已实施) | |||
青宁镇 | 化马村 | 6组新建山坪塘 | 1 | 口 | 24.8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已实施) | |||
双龙镇 | 檬双社区 | 原檬子村1组整治山坪塘坝体、溢洪道、放水设施等 | 1 | 口 | 29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双龙镇 | 重石村 | 9组整治冯家梁山坪塘坝体、溢洪道、放水设施等 | 1 | 口 | 24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青宁镇 | 红专村 | 4组整治深沟山坪塘山坪塘坝体、溢洪道、放水设施等 | 1 | 口 | 2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蒲家镇 | 宝石村 | (原古石村)2组整治堰塘湾山坪塘坝体、溢洪道、放水设施等 | 1 | 口 | 25 | 定额补助,缺口资金由实施主体自筹 | |||
其他资金 | 项目管理费 | 29.4 | |||||||
合计 | 3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