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揭阳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市审计监督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实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监督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市人民政府、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揭阳空港经济区、蓝城区、普宁华侨管理区、大南山华侨管理区及区内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7)市人民政府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审计的国家、省驻揭单位和中央、省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以及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财务收支。
(9)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市政府部门以及功能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其辖属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和省、市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10、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1、组织开展审计方面的对外交流,推广和指导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建设广东省审计信息系统揭阳子系统。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共有机构数3个(局机关、市审计信息管理办公室、局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局机关)。
局机关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财税金融审计科(加挂外资运用审计科牌子)、行政事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贸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整改监督科及直属分局。
我局核定人员总编制46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行政执法编制7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4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3名;事业编制3名。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1、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768.0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017年收入预算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2017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768.04万元,比2016年750.63万元增加了17.41万元,增减变动情况是:基本收入比2016年度增加69.41万元,项目收入比2016年度项目收入减少了52万元,减少原因是:按揭府函〔2016〕313号批复,购买审计辅助岗位人员12人,相应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劳务费42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金审三期工程建设专项经费94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2017年预算支出总体情况;2017年预算总支出768.0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行政运行502.96万元,事业运行8.9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4万元,审计业务10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43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基本支出563.36万元,项目支出204.68万元,其中:署省重点项目审计经费40.6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劳务费60万元,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经费32万元,一般审计项目72万元。2017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2、2017年预算支出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2017年预算总支出768.04万元,比2016年750.63万元增加了17.41万元,增减变动情况是:基本支出比2016年度增加69.41万元,项目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了52万元,减少原因是:按揭府函[2016]313号批复,购买审计辅助岗位人员12人,相应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劳务费42万元,2017年比2016年减少金审三期工程建设专项经费9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我局严格按揭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揭市财预〔2016〕111号)编制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即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根据揭市财预〔2016〕111号文件要求,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编报按:1.车改后核定我局公务车2部,车辆运行维护费按核定实有数每辆每年3万元标准进行编报;2.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已大幅度下降,2017年以上年批复数1.5万元作为基数进行编报;3.因公出国(境)经费将以省审计厅统一安排的出国培训计划情况确定,本年度部门未编列预算,资金来源待定。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涉及。
四、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第二部分 揭阳市审计局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空)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空)
揭阳市审计局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