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入门规劝精诚所致潜逃六年终于投案自首
来源:广宁县公安局
2005年12月25日凌晨3时许,广宁县南街镇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刑事案件,经过警方全力侦查,案件得已及时查破,两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然而,该案还有一主犯伍某在逃。
自6月“清网行动”以来,县公安局副局长邱达智、毛庆华率民警先后多次前往到螺岗镇做伍某家属的思想动员工作,详细向他们宣传国家的政策法规,劝导家属要为伍某的一生考虑,努力做好挽救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尽快将其规劝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通过教育改造,使其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真正成为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通过工作,伍某家属表示一定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尽快让伍某投案自首,争取改过自新。
10月25日上午,伍某在家属的规劝和强大的政策攻势下,在逃人员伍某时深受感召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了参与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伍某时(男,27岁,广宁县人)已被刑事拘留。(罗秀坚、罗建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