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体育南至里仁路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宁县体育南至里仁路段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7年9月7日至9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圣堂二路1号 邮编:526300
联系电话:0758-8628965
传 真:0758-8628812
项目名称 | 广宁县体育南至里仁路段道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起点为规划中的体育南路,与规划次干路平交,终点为南街镇里仁村 |
建设单位 | 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占地6.0903公顷,全长1573.015米。项目采用城市主干道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5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道路宽度39m,双向六车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防治措施包括:①废水:施工场地应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并回用于场地抑尘等,生活废水依托租赁的居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作农灌。②废气:通过施工现场经常洒水、用帆布和盖套遮盖运输砂石料的车辆、尽量避开居民区等措施减少机械废气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③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④固废:建筑淤泥、渣土等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理,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金属、竹料等,应进行回收;对不可再利用的废料,如余泥、渣土放置于受纳场存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媒体(网络)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调查对象为受项目建设直接和间接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共有效回收调查表117份,其中个人调查表111份,单位、单位调查表6份。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群众全部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受访者反对;被调查单位全部都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一个单位表示反对。对于部分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所担心的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建设单位表示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拟作出审批结果 | 同意 |
拟不批准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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