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创新全面推进新农保工作
坚持三个创新,全面推进新农保工作
日期:2009-01-01|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在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暨研讨会上,刘卫国副局长代表我市作了典型发言,从政府促进、制度设计、分类实施、规范管理等方面介绍了开展新农保工作经验做法,受到了兄弟地市与会人员的好评,得到了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认为青岛市新型农保制度的建立,为全省带了个好头,积累了经验。
一是制度模式创新。在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我市根据各区市实际情况,在广泛深入调研测算的基础上,探索出了一条市(区)、街道(镇)、村集体和个人共同缴费、政府能承受、群众能接受的保险办法,收到了各方面的欢迎。二是推进机制创新。在新农保工作推进主体上,明确政府责任,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在推进步骤上,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梯次推进;在地域上从发达地区率先突破,逐步向次发达地区延伸;在人群上以被征地农民为重点,逐步覆盖到所有农民;在推进平台上,建立健全农保经办机构,强化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提升经办能力。三是筹资渠道创新。按照“用土地换保障”的原则,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市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后出让的,按出让收入10%的比例提取社会保险储备金,专项用于补充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思路,在全国探索创新了社会保险筹资渠道。
我市新农保工作在全省实现了两个“率先”:率先全面推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率先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储备金制度。下一步,我们将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细化目标责任,强化考核监督,力争实现2006年末,全市被征地农民参保率达到90%,“十一五”新农保制度覆盖率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