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屏山县22个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 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屏山县22个扶贫专项2018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县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省脱贫攻坚大会精神,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2个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8〕3号)和《宜宾市委办公室宜宾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2个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2018〕42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现将屏山县农业产业扶贫、工业产业扶贫、旅游扶贫、商务扶贫、农村土地整治扶贫、科技扶贫、文化扶贫、生态建设扶贫、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社会保障扶贫、新村建设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交通建设扶贫、水利建设扶贫、电力建设扶贫、信息通信建设扶贫、农村能源建设扶贫、社会扶贫、财政扶贫、金融扶贫等22个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乡(镇)、各扶贫专项实施方案牵头编制单位于今年6月中旬、11月中旬前分别将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
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屏山县健康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专项方案》,结合屏山实际,制定2018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聚焦全县2018 年实现26+3个贫困村退出、8900名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县妇计中心启动二乙创评,县中医院完成二甲复审,屏边夏溪一体化医院建设完成并启动达标评审,其他乡(镇)卫生院扶贫达标。确保2018年26+3个计划退出村均有达标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均有合格村医。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贫困患者(含全县2014年至今建卡的已脱贫户)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对罹患食管***、胃***、结肠***、直肠***、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特大疾病患者,进一步减轻其个人医疗费用负担。2018年11月底前,计划退出村和脱贫人口健康扶贫考核指标达到目标要求。
重点工作
(一)大力深化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医保局)、县财政局(县慈善总会)、县民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红十字会、县残联)。
1.完善贫困患者精准识别。根据贫困户患病情况,实施分类建档,分类治疗,采取集中治疗和维持治疗形式。同时,通过实施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全民健康体检等,实现对贫困人口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县、乡医疗机构规范贫困户就医专用窗口,扶贫、卫计、医保、民政、残联要协调配合,充分利用贫困人口就医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精准识别一站式医疗救助。贫困户身份无法确认的,由县扶贫移民局认定后按照规定报账。
2.分类救治、因病施策。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能一次性治愈的集中力量实施治疗;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
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贫困人口中的常住人口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100%。通过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按照无病防病、有病管理的原则,使居民获得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指导和转诊预约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综合、连续、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引导居民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3.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对建卡贫困户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结合全县健康扶贫实际情况开展对贫困人口: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万元/人给予补助。
4.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建卡贫困户住院不缴纳预交款,入院时与医疗机构签订承诺书,将扶贫手册、社会保障卡交由医疗机构代为保管,诊疗结束后,由医疗机构一站式救助,贫困患者个人支付控制在10%以内。
5.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救助。全面落实贫困人口的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全报销、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要统筹使用好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医药爱心扶贫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扶贫医疗救助资金,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内。对罹患食管***、胃***、结肠***、直肠***、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特大疾病患者,进一步减轻其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强化基本医保支付主体作用,改进大病保险服务水平,提高保障程度,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强化民政医疗救助减负作用,将建档立卡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需要门诊长期治疗,导致自付费用比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建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承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给予救助。对于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四是强化疾病应急救助公益作用,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大特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给予门诊救助。
6.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一是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首诊责任,规范双向转诊。严格执行贫困患者县域外转诊备案,以及医疗机构处方、医嘱、检查单点评等制度,依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施动态、全程、精准监管,重点监管大处方、大检查、过度医疗等不规范医疗行为。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控费政策,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坚决防止住院标准过宽,门诊患者串换升格住院治疗、压床治疗、挂床住院等不合理医疗和违规行为,产生的所有不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医务人员敬业履职为主,落实多项优质资源下沉,贫困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二是完善医疗扶贫公示制度。对贫困人群重大疾病住院患者的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等政策在院务、村务公开栏公示,并定期更新。对贫困人口医疗扶持、医保扶持、住院总费用和个人支付费用等情况,出院当月在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公示。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在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每季度公示,广泛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覆盖率达100%。
(二)大力实施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
1.精准实施贫困免费健康体检,全面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按照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期内每人免费体检1次的目标,2018年为全县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对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健康教育、健康管理,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35岁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孕产妇、结核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7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水平力争达到或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深入推进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原性心脏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全面推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和动态更新率。
2.加强传染病监测防治,降低发病率。一是加强传染病监测,建立传染病发病情况月报分析制度,认真做好疫情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二是强化贫困村预防接种工作,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做到免疫规划全覆盖,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5%以上。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3.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包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治。2018年,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检出发现数量占全省比例由2015年的36.3%下降至35.6%;结核病发病率与全省差距由2015年的30%缩小至28%;麻风疫情患病率保持在1/10万以下。加强全县职业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强化对基层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实验室建设,切实提升贫困地区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4.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举办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班,每年至少培训20名。加强县、乡、村三级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技术协作、指导配合,加强类风湿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疾病干预策略,指导基层对辖区内各类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和健康管理。大力开展针对性防治知识宣传,大力倡导患者自我管理的理念,在社区乡(镇)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定期开展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提升患者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并帮助部分患者及其家属纠正和克服患慢性病后和已治愈疾病后存在的医不病、病不动、病不好的错误认识。
5.强化健康生活方式养成。对标四好村创建,在全县全覆盖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落实、人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广泛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和健康教育五进五讲活动(进村庄、进学校、进家庭、进夜校、进电视广播、讲卫生习惯、讲疾病预防、讲看病就医、讲减免政策、讲自我保健),健康教育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100 % ,健康教育村级活动开展率达100 % ,力争实现户户有一个健康明白人,村村有健康教育阵地和健康管理员,引导贫困群众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三)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1.强化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继续加强全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发病率排名前十位、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五位疾病病种对应科室的临床专科建设,确保县级医院对200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率达95%。进一步加强全县乡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实用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等措施力度,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聚焦全县乡(镇)卫生院和26+3个计划退出贫困村卫生室达标建设。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按照每个乡建设1所达标卫生院和每个村建设1所达标卫生室的要求,加快目前还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
3.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贫困地区。通过城乡对口支援、集中治疗、远程医疗、巡回医疗和义诊活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贫困地区,不断提高医疗服务公平性、可及性。
(1)深化城乡对口支援。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深度贫困县脱贫帮扶的意见,创新支援模式,拓宽帮扶内涵, 强化城乡对口支援的精准帮扶和严格管理。一是依托市一、二、四医院和海盐县、射洪县、彭山区对口帮扶,深化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充分发挥支援医院区域医、教、研中心作用,实现支援双方管理、人才、技术、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政策落地。 二是综合疾病谱变化、群众医疗需求、技术水平发展等因素,对口支援双方协商确定派驻人员的专业、数量和时间,有计划地选派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服务,开展坐诊、会诊、手术、讲座和义诊。并针对性地开展受援医院骨干医、药、技、护人员培训,支援医院每年为受援医院免费培养不少于2名骨干人才,采取 导师制管理,稳定结对关系,实施一对一长期带教模式,重点培训骨干医、药、技、护业务理论、临床思维、技术操作和医患沟通等能力,培养一批管理和业务骨干人才。一名派驻骨干医生派援期间至少要帮带12名基层医技护专业人员。三是加大对口支援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力度,将对口支援与支、受援机构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医院等级管理等的依据,并于支援、受援人员的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社团任职、评优评先等挂钩,确保精准扶贫取得实效。
(2)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针对全省贫困人口患病率排名前20类重点疾病,分为一次性救助、不可逆转维持治疗、慢性病需持续救助3类,继续开展分类施治行动。
(3)大力开展远程医疗。提高远程会诊、远程教育、多级多学科联合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手术示教等业务数量和质量。贫困县级医院远程会诊量占院外会诊总量的50%以上。
(4)严格落实巡回医疗制度。县级每年至少分别开展4次,乡级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回医疗活动。依托对口支援专家定期开展义诊活动,巡诊、义诊活动要覆盖所有乡(镇)。
4.开展民族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技术大练兵行动、设备使用率提升行动和健康管理全覆盖行动。通过理论授课、远程培训、临床实践、技能竞赛等形式,培训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0 人,全面提高全县乡(镇)卫生人员医学理论知识水平和基本诊疗技术。采取调查摸底、调配使用和完善机制等方式,加强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设备使用和信息统计,全面提高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行巡回医疗、远程医疗、对口支援等方式,着力开展全民预防保健服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健康生活方式养成,逐步提升全县群众健康水平。
(四)大力实施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委编办)
1.推进人才增量提质。组织开展在职专科学历教育、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计划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免费培养3名,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15名,招聘三支一扶项目人员5人,加大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空岗补员力度,促进卫生人才增量提质。卫技人员总量增长5%,每万人口全科医生增长至1.5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增长至16%,职业素质显著提升。
2.开展大培训带动大提高。按照分级分类、各级负责的原则,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进修学习等为主要形式,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县、乡、村三级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达标率分别达到100%、95%、92%。其中,重点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人、县级专科团队进修培训5人、乡村医生培训500人次。
3.推进青年卫生人才服务乡(镇)。积极推进县级青年医师服务基层,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持续提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县级医疗机构派选15名以上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开展不少于3个月对口支援,通过对口支援等措施,县级选派3名以上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担任院长、副院长,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管理能力。
4.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着力解决村医人数不足、能力不高问题,积极推进以聘用管理、合同管理、签约服务管理为基础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人员队伍一体化管理与改革。鼓励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空缺内公开招聘符合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鼓励乡(镇)卫生院具备资格的在编在岗卫技人员,选派到村卫生室服务,乡村医生聘用到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工作,村医乡聘达到60%。
5.健全卫生人才激励机制。持续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四项基金提取办法,出台《卫生人才激励办法》,建立全县卫生人才奖励基金。开展全县卫生优秀人才奖励评选,年内奖励20名基层优秀业务骨干。
6.落实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建立稳定结对关系。与支援单位认真对接、合理提出需求人员,实施师带徒、完成服务质量审查、远程诊疗指导、组团帮扶、设备规范使用、管理帮扶、临床进修、远程教学、专项培训等九大帮扶行动任务,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五)大力实施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党政一把手计划生育主体责任。坚持党政、部门、业务三线考核,签订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解决具体困难问题,加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确保免费技术服务、利益导向政策、经常性工作的落实。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对计划生育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政策外多孩生育严重、违法行政造成严重后果、数据上报严重弄虚作假、工作后进长期不能改变面貌等情况纳入一票否决内容,坚决逗硬。
2.建立计划生育联系指导制度。全面实施包村包户责任制。各乡(镇)要建立干部与贫困村计划生育户一对一 联系制度;干部要记录开展工作情况日志。建立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与贫困村计划生育户一对一联系制度,指导群众采取适宜、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并做好工作记录。
3.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统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力量,通过定点服务、巡回服务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大力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提高避孕药具发放及时性和有效性。已达到生育政策规定数量上限的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不低于70%。
4.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加大计划生育执法力度,对违法生育对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清理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除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依纪依规予以纪律和组织处理。
5.深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提高全县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入库率。
6.加大贫困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在制定帮扶规划、分配帮扶资金、安排帮扶项目时,引导资金、项目、政策适当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
7.强化宣传教育,着力刷新群众生育观念。一是在交通要道、乡村人口聚居地书写、悬挂温馨暖人的计划生育标语并及时更新;二是结合传统节假日等开展计划生育主题宣传活动,制作发放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小册子、宣传折页等。
8.加强计划生育机构队伍能力建设。一是乡(镇)卫生计生办至少要确保23名专职人员开展计生工作,细化完善乡(镇)、村级计生专干工作职责,严格考核,全面落实村计生干部报酬待遇,确保不低于村(社区)主任的80%;二是县级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乡(镇)、村(居)计划生育干部培训。
三、资金筹措
为确保健康扶贫专项2018年度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共需筹措资金2470.68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6.8万元、省级资金777.13万元、市县投入资金1576.758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硬化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健康扶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县级资源统筹整合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是健康扶贫的实施主体、工作主体、责任主体,要细化县级部门职责,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基本条件,逐项落实好各项任务。同时,加强救助资金(基金)和就诊医疗机构等监管,防范建卡贫困户患者在就医过程产生非正常诊疗费用,保证就诊的规范、有效、有序。
(二)加强支持力度,注重政策倾斜。在确定卫生计生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特困地区、贫困村的特殊情况,努力将普遍支持的政策和项目贫困地区倾斜。要整合资源,努力将项目向深度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当年计划退出村及8900名计划脱贫人口倾斜,确保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贫困人口顺利脱贫。
(三)加强宣传教育,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加强村(镇)环境整治改造,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治理城乡环境秩序,深入开展生育秩序整治,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覆盖,努力促进贫困人口基本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习惯,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生育秩序。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完善健康扶贫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考评措施,严格执行月统计分析、季通报约谈、年表扬和处理一批等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扶贫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推进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要严格问责。通过督导检查、暗查暗访、追责问责等方式督促和倒逼各级干部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全力做好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