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0年15月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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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珙府办函〔2017〕 24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发放2020年1-5月城乡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53.48万元,2020年1-5月城乡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补贴77.66万元,请各单位及时将资金兑现到位。
珙县民政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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