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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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经审议,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拟对珙县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 0831-4319410 电子邮箱:524972330@qq.com
地址:珙县巡场镇金龙街北段5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珙县供水工程 | 珙县巡场镇尖子山 | 珙县北控供水有限公司 | 贵州远景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珙县供水工程规划总供水能力6万吨/日,其中近期工程3万吨/日。近期工程净水厂选址位于珙县巡场镇尖子山,于2004年8月开始施工建设,占地面积17亩,站内建成配水井1座,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1座,气水反冲洗滤池1座,鼓风机房和水泵房 1 座(含配电室),办公综合楼2座,污泥浓缩池(回收水池)1座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利用原有管网重力供水,并形成供水能力3万吨/日的生产规模,于2007年8月正式投入运行。项目总投资4047.68万元,环保投资9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22%。 | 一.废水施工期:本项目为补评项目,施工期已过。营运期:污泥脱水废水和员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后排入巡场河。 二.废气 施工期:本项目为补评项目,施工期已过。营运期:发电柴油废气,配电室设有柴油机专用排烟管,废气经烟管引至配电室楼顶排放。 三.固废 施工期:本项目为补评项目,施工期已过。营运期:生活垃圾、脱水污泥统一收集于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处置。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弃物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处置。 四.噪声施工期:本项目为补评项目,施工期已过。营运期:设置隔声泵房,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基座、合理布局、绿化隔离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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