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说明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川财预〔2017〕22号)、《中共珙县县委办公室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珙办〔2017〕12号)文件要求,经财政部门汇总,2018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5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32.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发生,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中部分为上年审批后在2018年采购车辆产生,2018年部分车辆老化确需更换,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未突破预算总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365万元, 比预算数减少2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840批次,5205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4万元),比预算数增加9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保险费、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等支出。
2018年新购置公务用车22辆。截至2018年底,全县共有公务用车29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