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类行政许可公示一览表2021年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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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 |||||
2021年第20号 (公示期: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申请材料,于2021年7月13日17时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咨询初审意见应带上受理通知单原件、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本公示仅为县住建城管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按申请事项拨打相应电话咨询。 备注:通告前,系统将对申报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在申报期间请勿变动相关上报人员,以免影响审查决定。 联系地址: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一段21号,珙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工程建设管理股 邮 编:***4500 | |||||
建筑施工企业(联系电话:0831-4011111)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报类型 | 申请事项 | 初审意见 | 备注 |
1 | 宜宾培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新办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不同意 | 1.租房合同存疑;2.法人承诺书、办公场所证明签字存疑;3.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存疑。 |
2 | 四川再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新办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不同意 |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内容存疑。 |
注:最终结果以公示期结束后发布的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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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1:03: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