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珙县县委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珙县县委办公室是县委的工作机关,担负着为上级党委和县委服务,为各乡镇、各部门服务,为基层和人民群众服务的重要任务。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以及上级党委和县委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督办。
2.围绕上级党委和县委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承担部分县委日常文书的处理;审核部门代县委、县委办起草的文稿;负责上级和县委文件的分发、管理等工作。
3.负责县委各种会议的组织和部分会务工作;负责县委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县委的有关接待工作。
4.负责全县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负责党政军领导机关及其要害部门机密文电、信件的传递工作,负责密码保密工作。
5.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对县委和县委领导的来信来访,协调处理信访案件。
6.负责管理县委机关房产和其他固定资产,负责党群有关部门的行政事业经费预算和管理,管理、实施基建计划。
7.负责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组织协调县委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保密委员会(县国家保密局)、县委党史研究(地方志)办公室、县委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档案局的有关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
我办2022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牢牢把握“开放合作、转型升级、提质升位”工作基调,对标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坚定不移破瓶颈、强产业、促衔接,千方百计优环境、促改革、惠民生,着力建设政治机关、学习机关、执行机关、协调机关、督查机关、服务机关,努力当好县委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办(含代管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0.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72万元。县委办(含代管部门)2022年收支总预算1020.55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7.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压减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办(含代管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1020.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20.5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办(含代管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 102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47万元,占62.46%;项目支出383.08万元,占37.5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办(含代管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20.5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7.45万元,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压减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0.5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办(含代管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0.5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57.45万元,主要由于县财政压减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98万元,占86.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5万元,占5.55%;卫生健康支出23.2万元,占2.27%;住房保障支出61.72万元,占6.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项):2022年预算数为66.50万元,主要用于: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开展团(队)建、妇儿工作等工作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三八”妇女节、“***”青年节、妇女儿童之家建设、童伴之家建设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党委)(项):2022年预算数为443.84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机关及挂靠、内设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项):2022年预算数为316.59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及挂靠、内设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县委办大型活动、开展课题调研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党委)(项): 2022年预算数为52.0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挂靠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1.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5.4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机关及代管、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84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11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8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1.72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机关、挂靠部门和代管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办(含代管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7.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3.37万元、津贴补贴117.41万元、奖金14.45万元、绩效工资17.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19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18.2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1.44万元、医疗补助缴费2.2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46万元、住房公积金61.7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28万元、生活补助10.17万元。
公用经费124.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办(含代管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4.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含挂靠、代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接待服务中心)76.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12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11.98%。主要原因是县财政压减经费支出。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县委办机关、挂靠部门和代管部门执行公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5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12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县委办机关、挂靠部门日常公务、督查督办、重点课题调研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办(含代管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办(含代管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县委办机关、挂靠部门和代管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1.15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29万元,增加7.54%,主要由于群团部门的定额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委办机关、挂靠部门和代管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项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县委办机关、挂靠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县委办机关、挂靠部门和代管部门按要求对15个340.13万元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群众)(项):指群众团体(团委、妇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项):指群团部门开展团委、妇联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党委)(项):指县委办及代管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县委办及代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党委)(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项目支出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