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行审非公局职能简介。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牵头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监督实施。2.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清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对县级部门暂未划转的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政务服务以及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牵头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监管。3.指导并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活动全过程综合监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受理相关质疑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4.负责拟订非公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全县非公企业合理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非公经济发展运行宏观调控,负责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并协调解决非公经济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5.负责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全县党政机关及其任命的工作人员政务服务行为的投诉,并及时交办相关单位。6.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对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并协调解决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7.负责办理投资建设、市场准入、民生和社会事务等方面县本级行政许可及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系统作风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对直接办理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县级部门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9.负责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行审非公局2022年重点工作。1.建设珙县市民中心综合服务体,打造智慧政务。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从严落实“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的工作目标。二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三是打造统一的数字服务、数字监管和数字营商平台,实现100%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域通办”,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审批结果实现信息共享互认。四是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一网通办”,减少企业公证事项,降低收费标准。五是进一步对12345热线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办理答复符合规范和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把党群服务工作做好做实。2.全面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全面完成13个乡镇165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三化”建设,落实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全面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落实行政权力清单总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开,重点加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类事项办理结果的网上公开。3.加快非公企业转型升级,建设“两新”阵地堡垒。一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抢抓当前“成渝经济圈”重大发展机遇,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实施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争取更多资金提升珙县民营经济创新能力,实现珙县科技发展与上级重大决策实施同频共振。二是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强化民营企业服务,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加强民营经济信用体系建设,杜绝骗贷、恶意逃债等现象。三是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银行合作,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逐步提高民营企业贷款比例,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四是提高民营经济党建工作水平,注重发挥非公党组织做群众工作的优势,深化党建带群建工作,加强民营企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三心三联”党建品牌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助推企业发展壮大。五是加强宜宾造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做好企业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宜宾造产品的完成情况统计,全力完成宜宾造目标任务。4.打造规范化、标准化示范交易中心,构建智能化新型交易平台。一是坚持电子化平台的发展方向,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服务从县本级向2个县域副中心下沉,努力打造成高水平高标准高规格全覆盖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示范交易中心”。二是创新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依托省市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结合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要求,坚持以“线上统一、线下联合”的思路,与农林水等部门和乡镇联动,不断扩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范围,增强产权交易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动态监管,实行有公开必公开,所有项目透明运行,强化各协同部门间的共管责任。四是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深化服务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切实加强沟通联系,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业务指导等服务,坚持“问得清、答得明”,及时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五是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场地建设规范》要求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新中心,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等各方主体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真正达到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以此促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行审非公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无。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行审非公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行审非公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39.3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3.4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项目预算功能科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行审非公局2022年收入预算43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3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行审非公局2022年支出预算43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69万元,占56.38%;项目支出191.63万元,占43.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行审非公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9.3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3.4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预算项目功能科目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3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83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3万元、设备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行审非公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9.32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3.4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预算项目功能科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83万元,占85.32%;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3万元,占6.27%;设备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6万元,占2.06%;住房保障支出27.90万元,占6.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项)2022年预算数为85.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22年预算数为191.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审批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7.70万元,主要用于:县行审非公局事业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85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5.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0.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0.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其他医疗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7.9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行审非公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7.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8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办公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23.81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审非公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县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租用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民营经济、“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关调研视察、检查督导、汇报工作等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行审非公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行审非公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行审非公局下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8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61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行审非公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行审非公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行审非公局191.63万元,8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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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0.封面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及绩效目标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