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2年1月完工,2012年6月26日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2013年7月3日有珙县审计局完成工程竣工审计。由于建成后一直未投入使用至大部分设备腐朽、毁损,为使该系统正常运行,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我局于2015年10月13日向县政府递交《珙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关于解决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整改经费的请示》(〔2015〕253号),《珙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珙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整改工程立项的批复》(〔2015〕246号)对该项目进行了立项,《珙县财政局关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维修改造工程预算审核的建议》(〔2016〕9号)对该项目经费进行了财评。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由江西中捷工程有限公司对该系统进行维修整治。合同中标价为18531***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县余家垃圾填埋场、县城市生活垃圾压缩站所产生的垃圾渗滤液通过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根据目前项目实施情况来看,能保证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表2排放标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根据《珙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珙财函【2018】78号),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自评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与到位情况。县财政通过2017年年初预算下达1860000元到本单位。本单位已支付工程方1481800元。
2、资金使用。经复查,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经自查,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单位为加强项目管理,组织专人进行监督管理。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自评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
(二)目标完成质量。
对照预定绩效目标,自评项目完成质量较好。
(三)目标完成进度。
对照预定计划,自评项目实际已完成。
五、项目绩效情况
结合《指标表》中相关项目效果指标自评,该项目社会效益较为突出、功能实现情况较好、运行保障效果较好、受益群体满意度较好。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自评,该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均表现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周期过长,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较多影响项目的实施,导致该项目资金尚未拨付完毕。
(三)相关建议。
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加强项目管理实施。
***:2018年珙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