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扶贫开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非扩权县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告
2020年非扩权县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320万元。按照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要求,现予公告。
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320万元
资金来源:根据川财农〔2019〕175号文件提前下达2020年非扩权县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320万元(含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补助),其中叙州区(原宜宾县)良种繁殖场国有贫困农场97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79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44万元。
资金规模及分配情况:翠屏区2437万元(中央资金444万元、省级资金1993万元)、南溪区2056万元(中央资金143万元、省级资金1913万元)、叙州区7827万元(中央资金2289万元、省级资金5538万元)。
资金用途:按照中央、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要求,结合脱贫攻坚和当地扶贫工作实际情况,紧紧围绕脱目标任务贫攻坚精准使用资金,以巩固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持续稳定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
监督电话:0831-8237669,2339776;意见收集人:蔡搏、吴勋;电子邮箱:11850204@qq.com、12382669@qq.com;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瑶湾路300号。
宜宾市财政 宜宾市扶贫开发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