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推进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县住建局城市停车场综合项目一标段施工和监理,存在人员未按合同到岗履职问题。”“龙华镇产业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这是近期屏山县纪委监委抽调专人组成的工作组初步确定的不规范项目。
近日,屏山县纪委监委继续全力推进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把好“自查关”“查处关”“治理关”,以行动落实宜宾市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
把好“自查关”与“查处关”,该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线索排查情况,并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核查了解有关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和同步摸排线索情况。同时,压实监督责任,重点围绕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为扎实有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该县纪委监委还把好“自查关”,督促各责任单位全覆盖开展自查。截至目前,共自查政府采购项目102个,发现4个项目存在采购文件评审标准疑似有歧视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条款;自查工程项目113个,发现43个项目存在43个问题。
“我们抽调专人组成3个工作组,围绕应公开招标(采购)而未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过程不规范、公开招标(采购)后履约不规范这三大类问题,对13个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初步确定31个项目不规范,具体问题正在进一步核实中。”屏山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发改、财政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继续依规依法开展问题排查、问题认定、问题处理,进一步强化协调督促,实行‘一月一交账’,并根据牵头单位自查抽查情况有针对性组织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见实效。”